关于增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永兴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5月31日起,新增东莞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永兴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A类:003324 开户、申购、赎回、
1 券投资基金 C类:003325 转换业务(仅限前端
申购模式)
备注:
1.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
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
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
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3.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
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
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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