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09鹤城投发行对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