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10黄山债发行对象: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或A 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