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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A (97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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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A970024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1-04-26     基金规模:0.54亿份     基金经理: 樊艳 刘杰 
基金全称: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7%
  • 近一月增长率
    0.17%
  • 近一季增长率
    1.00%
  • 近半年增长率
    2.7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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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安证 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概要 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 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 基金代码 970024

基金简称A 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A 基金代码A 970024

基金管理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4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只开
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本集
合计划B类计划份额每个开放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日开放申购,但本集合计划
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B类计划份额均设置一年的
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樊艳 2020年07月02日 2004年03月08日

刘杰 2024年03月18日 2010年10月18日

其他 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合计 划自
2024年12月31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 基金投 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 析,
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
投资范围 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
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集合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
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等资产。

(一)资产配置策略

(二)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5、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1)精选个券。

(2)条款博弈。

(3)比例限制。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四)股票投资策略

(五)现金头寸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基准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2
0%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低等风险/收益的投资品
风险收益特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 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N<180天 0.50%

180天≤N<365天 0.30%

N≥365天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00% 管理人

托管费 0.08%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1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业绩报酬 对A类计划份额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4%以 管理人

上部分按照15%、B类计划份额期间年化收


益率超过4%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

管理人业绩报酬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招募说明书的

约定,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与集合计划相

关的律师费、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集合

其他费用 计划的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相 相关服务机构

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具体详见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0.13%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 占基
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业绩报酬不纳入测算范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 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四、 风险揭 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其他风险

5、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

1)本合同签署后,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合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根据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备案等操作。投资者可能面临由于上述原因发生合同变更的风险。

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集合计划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3)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

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B类计划份额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B类计划份额均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 限内,B类计划份额不能赎回;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B类计划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计划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4)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集合计划登记机构可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相关规则执行。
5)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而需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在2024年12月31日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6、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集合计划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 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站:][客服电话:9531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 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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