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6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2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集合-中金进取回报 基金代码 920008
下属基金简称 集合-中金进取回报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920928
基金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6 月 1 日
基金经理 冯达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2 日
注:投资经理证券从业日期为其开始从事资管相关工作的日期。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
投资目标 益证券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市场轮动机会、利用潜在投资价值,力求实现集合计划
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投资范围 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比例为
15%-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同业存单占集合计划资产比例不超过 20%。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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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依靠对大类资产配置和趋势研判的丰富实践与投资能力,结合系统
化策略模型体系以及严格的风险预算机制,长期获取优异的绝对回报。大类资产配置
层面,主要基于风险平价理念、长期资本市场预期收益和周期性动态资产配置确定资
主要投资策略 产摆布,在此基础上依赖短期战术配置模型调整权益敞口、债券久期等获取交易收益。
大类资产内部,主要挖掘相对市场指数的超额收益。其中,股票资产内部主要通过风
格、行业配置模型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选股策略获取超额收益;债券内部通过对
不同类型、期限、评级以及信用个体的研判挖掘超额收益。本产品还包括股票、港股
通、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35%+恒生指数收益率×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本集合计划为特殊的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注:敬请投资者阅读《中金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数据截止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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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
30 天≤N<365 天 0.3%
N≥365 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0.40% 销售机构
务费
审 计 费 30,1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其 他 费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
用 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服务机构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集合-中金进取回报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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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集合计划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集合计划特定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 ,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本资料概要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相关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cicc.com][ 咨询电话: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 |
(010)6505-0105(直线)]
1. 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 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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