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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金精选股票C (9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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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精选股票C920922
基金类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0-08-04     基金规模:0.07亿份     基金经理: 朱剑胜 
基金全称: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48%
  • 近一月增长率
    -5.49%
  • 近一季增长率
    -17.00%
  • 近半年增长率
    -7.18%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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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

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精选大集
合”)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金精选股票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中金精

选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对《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
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金精选大集合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长为“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金精选大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
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金精选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0 年 8 月 4 日。

二、中金精选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下方对照表。本次资产管理合同、招
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一)《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
表格。

改动位置 原合同条款 变更后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集合计划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的基本情况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指《中金精选股 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指《中金精选
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 理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终止之间
期期限。 的不定期期限。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
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31 日。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 月 31 日。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国证监 后,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
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3 年 12 月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4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
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 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
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持有人大 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
会。 额持有人大会。

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
的存续 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 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

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集合计划将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的约 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集合计
定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集合计 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且无
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会。

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
31 日。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 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国证监 月 31 日。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3 年 12 月 后,本集合计划是否存续按照中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 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如 2024
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法律法
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持有人大 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
会。 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额持有人大会。

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二)《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
格。

改动位置 原招募说明书条款 变更后招募说明书条款

第七部分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
集合计划的 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存续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200 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5000 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集 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集
合计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且无 合计划合同的约定清算并终止,且无
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
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本集合计划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本集合计划
是否存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 是否存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
行。如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 行。如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
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 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份额
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其规定。 其规定。

第十七部分 一、投资本集合计划的风险 一、投资本集合计划的风险

风险揭示 4、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 4、本集合计划特有风险

…… ……


(5)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5)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生效日起存续期限不超过 2023 年 12 生效日起存续期限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 月 31 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
临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资产管理 临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资产管理合
合同到期的风险。 同到期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中金精选大集合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中金精选大集合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 年 1 月

2 日至 1 月 15 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中金精选大集合各类计划份额持有人均可

提出赎回申请,且各类计划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中金精选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金精选股票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
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咨询方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5051166。

4、公司网址: https://www.cicc.com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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