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资管智远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收益支付公告(2024年第4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资管智远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招商资管智远天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8800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4-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资管智远天添利货币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24-04-23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4-03-25至2024-04-22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投资者累计收益=Σ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该基金当日总份额×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
方式保留到"分")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 -
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2024-03-25至2024-04-22止)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委托
人。
收益支付办法 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
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由于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
况;(2)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36,905,246.32 元,分配金额为 36,905,246.32 元,分配比例为
1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
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
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
日支付;
(3)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支
付相应的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集合
计划份额保持不变且不支付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集合计划
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
(4)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
2)本集合计划代销机构(已在本管理人官方网站公示);
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客户服务电话(95565)。
(5)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
机构。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集合计划投资
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
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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