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24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集合计划简称 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 集合计划代码 880002
券 A
管理人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2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期
集合计划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7 月 29 日
基金经理 郑少亮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1 月 27 日
其他 每个集合计划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
注: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06 年 1 月 16 日成立。招朝鑫中短债合同变更获中国证监会机
构部函[2022]67 号文批复。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二、集合计划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债
券,力争使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
混合资本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
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投资范围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从一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
产。因一级市场申购持有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所得
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净资产的 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
题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集合计划资产的 80%。
本集合计划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集合计划所指的中短债主题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含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
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现金管理类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是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集合计划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以上数据为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变更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当
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3)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集合计划涉及的费用
(一)集合计划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集合计划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时间(T)
M<100 万 0.30%
100 万≤M<500 万 0.20%
申购费
500 万≤M<1000 万 0.10%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T<7 日 1.50%
赎回费 7 日≤T<30 日 0.10%
T≥30 日 0
(二)集合计划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无 -
业绩报酬 无 -
审计费用 13,500.00 会计师事
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
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无 -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集合计划合同》生效
后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
与集合计划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集合
其他费用 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集合计划的证券交易费用;集合计 无
划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可以在集合计划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按年收取的费用为集合计划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集合计划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集合计划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费用将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扣除: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2%
注:集合计划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集合计划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集合计划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与其他风险。
其中本集合计划特有的风险包括:1、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具体详见集合计划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集合计划合同》而产生的或与《集合计划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客服电话:95565]
1、《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3、《招商资管招朝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6、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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