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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 (8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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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863001
基金类型:货币型     成立日期:2022-01-10     基金规模:182.36亿份     基金经理: 樊亚筠 
基金全称: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 7日年化
  • 14日年化
  • 28日年化

基金收益发放:每月25日发放(非工作日顺延)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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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 基金代码 863001

基金管理人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01 月 10 日

基金经理 樊亚筠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 06 月 30 日

注:1.集合计划的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为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非首任投资经理,其"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

2.本集合计划为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参照《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变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稳定的收益。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 1 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前款第 4 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
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无债项评级参照主体评级;超短期融资券的
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发行人
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期限配置策略;3、回购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交易策略;
6、流动性管理策略。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货币市场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债券
型集合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计划。

注:详见《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认购费 本集合计划无认购费

申购费 本集合计划无申购费

(前收费)

赎回费 本集合计划无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0.9%/年

当以 0.90%的管理费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

益率小于或等于 2 倍活期存款利率,管理人将

管理费 调整管理费为 0.25%,以降低每万份集合计划 基金管理人

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

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除,管理人方可恢复计

提 0.90%的管理费。

托管费 0.05%/年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年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信息披露费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20%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集合计划的主要风险

本集合计划虽然相比其他金融产品具有低风险的特点,但集合计划依靠投资获得收益,投资人仍有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本集合计划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此,管理人将风险区分为一般风险及特殊风险,具体的风险及相应管理措施包括:

(一)一般风险:

1、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利率风险

4、信用风险

5、再投资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

7、操作风险

8、技术风险

9、不可抗力

10、杠杆风险

11、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12、证券交易资金前端控制的风险

(二)特殊风险:

1、投资者不能正确理解交易方式的风险


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集合计划为投资者提供包括手动申购及自动申购、手动赎回及自动赎回的申购赎回方式,具体申购、赎回方式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其中,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计划份额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集合计划份额,自动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计划份额指令,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投资者需正确理解每种申购赎回方式,并根据销售机构安排及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自己的申购赎回方式,若投资者不能正确理解和选择申购赎回方式,则可能导致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2、影响投资者流动性的风险

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可能会对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习惯带来改变,如根据销售机构安排,投资者选择手动赎回方式的,申购该集合计划份额后如需取款,投资者需赎回集合计划份额并于管理人支付赎回款项后才能取款;如根据销售机构安排,投资者选择自动申购、手动赎回方式,可能存在资金自动申购为该集合计划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3、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可计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可能存在日终确认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 1 元但日间交易时段内销售机构已经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1 元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并用于投资者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的情形,因此,可能存在因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管理人扣划投资者已实现收益的风险。

4、估值风险

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5、银行存款提前解付风险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分红期内遇银行存款提前解付的,按调
整后利率预提收益,同时冲减前期已经预提的收益;当投资者集中赎回本集合计划或遇市场极端情况时,可能通过解付方式将银行存款提前变现,因此,可能存在因提前解付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本资料概要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www.ebscn-am.com/,客服电话:95525

1.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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