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
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8600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阳光价值
公告依据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
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
暂 停 申 购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起始日
暂 停 转 换
转 入 起 始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暂停相关业 日
务 的 起 始 暂 停 定 期
日、金额及 定 额 投 资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原因说明 起始日
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
定 期 定 额 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
投 资 的 原
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混合 A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混合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860007 860027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
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是 是
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有销售机构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含)起暂停接受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2)本集合计划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光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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