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
定,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生效,本基金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于 2018 年 8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 (机构部函【 2018】 1820 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刊登
了《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551,189.49 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
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
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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