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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交银丰硕收益债券C (51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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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丰硕收益债券C519758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5-11-09     基金规模:0.17亿份     基金经理: 于海颖 
基金全称: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众禄费率:0.0% 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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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第2页共27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丰硕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58

交易代码 519758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

基金运作方式 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

转为开放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8,630,665.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内,基金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即C类基金份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融合规范化的基本面

研究和严谨的信用分析,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

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封闭式运作优势,以买入

投资策略 持有和杠杆套息等为基本投资策略,获取稳定收益;同时,本

基金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

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

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精选投资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

风险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共27页



姓名 孙艳 方韡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4006800000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 fangwei@citicbank.com

ysl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 95558

61055000

传真 (021)61055054 010-8523002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fund001.com,

址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9,724.58

本期利润 7,819,975.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3,679,109.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第4页共27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过去一个月 1.33% 0.06% 0.28% 0.01% 1.05% 0.05%

过去三个月 1.02% 0.07% 0.85% 0.01% 0.17% 0.06%

过去六个月 1.85% 0.08% 1.68% 0.01% 0.17% 0.07%

过去一年 0.78% 0.13% 3.40% 0.01% -2.62% 0.12%

自基金合同 2.19% 0.12% 5.58% 0.01% -3.39% 0.11%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1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5页共27页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75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离任日期



交银增利债 孙超先生,美国哥伦比亚

券、交银纯 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

债债券发起、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荣祥保 资产管理部经理、高级经

本混合、交 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

银定期支付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孙超 月月丰债券、2015-11- 2017-06- 6年 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交银增强收 09 22 8月26日至2015年11月

益债券、交 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银强化回报 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交银 基金经理,2014年8月

丰硕收益债 26日至2015年11月17日

券、交银荣 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

鑫保本混合、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第6页共27页

交银增利增 理,2014年8月26日至

强债券的基 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

金经理,公 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

司固定收益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部助理总经 经理,2014年8月26日至

理 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15日至

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月19日至

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月30日至

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5月9日至

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18日至

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11月7日至2016年12月

29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年

11月7日至2017年6月

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30日至2017年6月

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年

11月9日至2017年6月

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

25日至2017年6月21日

第7页共27页

担任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6年6月2日

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

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于海颖女士,天津大学数

量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

士。历任北方国际信托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交银增利债 金经理,五矿证券有限公

券、交银纯 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管

债债券发起、 理部总经理。其中2007年

交银荣祥保 11月9日至2010年8月

本混合、交 30日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市

银定期支付 场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

月月丰债券、 10月29日至2010年8月

交银增强收 30日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

益债券、交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银强化回报 金经理,2011年6月28日

于海颖 债券、交银 2017-06- - 11年 至2013年6月16日任银

丰盈收益债 10 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券、交银丰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硕收益债券、 8月2日至2014年4月

交银荣鑫保 24日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

本混合、交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银增利增强 2012年8月9日至

债券的基金 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纯

经理,公司 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

固定收益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公募)投 2013年4月1日至

资总监 2014年4月24日任银华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8月7日至

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信

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9月18日至2014年10月

7日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第8页共27页

2014年5月8日至

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6年加

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信

用添利债券

(LOF)、交 魏玉敏女士,厦门大学金

银双利债券、 融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

交银纯债债 2017-05- 固定收益研究员,国信证

魏玉敏 券发起、交 24 - 5年 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

银双轮动债 201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

券、交银荣 金管理有限公司。

和保本混合、

交银丰硕收

益债券的基

金经理助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第9页共27页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外贸及地产销售对一季度宏观经济基本面形成有利支撑,尽管经济在四月出现下行迹象,但经济失速风险尚未出现,金融去杠杆导致的资金面收紧令债市面临持续调整压力。央行先后于1月24日、2月3日上调MLF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春节前资金面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都直接带动现券收益率震荡上行,首次政策利率上调令10年国债收益率上行至3.49%,10年国开收益率上行至4.19%的阶段高点。四月伊始,银监会陆续推出多项监管文件以及叠加资金面的波动情况,市场情绪明显不佳,10年国债收益率高点一度接近3.70%,信用债收益率也明显上行,信用利差走扩。

在市场明显表达了对金融去杠杆的恐慌情绪后,监管层也开始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五月中旬起,央行通过加大MLF的投放力度,开展28天逆回购等举措,极大地平稳了资金面预期,债券收益率出现下行。

本报告期内,本组合的债券配置继续按照期限匹配的策略,提升组合的静态收益水平。同时,考虑到本基金将于四季度封闭期到期,因此针对部分流动性较弱的个券品种,本组合采取了置换操作。同时,利用存单利率较高的时机,择机增持了部分期限匹配且收益较好的高等级存单,以期提升组合杠杆及组合静态收益。

第10页共27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1.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认为随着库存周期从主动补库存向被动补库存转变,地方政府融资被进一步规范,经济仍有下行的压力,但整体看经济下行的幅度有限。货币政策仍将着力于去杠杆、防风险,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基调难改。下半年随着经济和通胀走弱,债券市场收益率将随名义增速的回落而下行,但由于货币政策难以放松,而经济下行的幅度有限,债券市场下行的空间将受到制约,机会依然来自对监管政策和资金面预期差博弈,而较大机会则来自于对宏观基本面拐点的把握。短期在宏观环境相对平稳、监管各项政策没有落地前,我们计划维持目前的债券久期配置,并将根据组合的个券流动性情况逐步进行置换操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第11页共27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5年11月9日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经本托管人复核,符合合同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6.4.7.1 1,844,588.76 3,394,086.10

结算备付金 4,998,289.18 11,993,619.32

存出保证金 31,860.87 35,823.27

第12页共27页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615,210,436.00 760,065,794.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57,401,236.00 702,065,79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809,200.00 58,00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34,000.00

应收利息 6.4.7.5 8,779,892.96 11,213,751.9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630,865,067.77 786,937,074.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5,197,974.88 359,999,65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29,187.92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2,689.41 293,066.79

应付托管费 53,004.27 54,950.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2,017.05 219,800.08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2,363.67 9,873.4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9,953.22 194,599.5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388,767.52 306,000.00

负债合计 197,185,957.94 361,077,939.85

第13页共27页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7.9 438,630,665.79 438,630,665.7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951,555.96 -12,771,531.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679,109.83 425,859,134.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0,865,067.77 786,937,074.64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0.989元,C类基金份额总

额438,630,665.79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1月1日至 2016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5,170,750.50 10,547,206.20

1.利息收入 13,048,154.75 10,634,920.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06,551.30 294,603.41

债券利息收入 11,069,293.98 10,191,105.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831,993.09 149,211.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0,316.38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297,654.71 2,030,748.4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5,297,654.71 2,030,748.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4.7.17 7,420,250.46 -2,118,462.35

“-”号填列)

第14页共27页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 -

减:二、费用 7,350,775.46 6,412,602.62

1.管理人报酬 1,701,931.91 1,758,685.82

2.托管费 319,112.20 329,753.53

3.销售服务费 1,276,448.97 1,319,014.37

4.交易费用 6.4.7.19 5,232.32 3,493.86

5.利息支出 3,871,097.65 2,830,457.7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871,097.65 2,830,457.78

6.其他费用 6.4.7.20 176,952.41 171,197.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819,975.04 4,134,603.5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819,975.04 4,134,603.58

列)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438,630,665.79 -12,771,531.00 425,859,134.7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7,819,975.04 7,819,975.04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第15页共27页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 - -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38,630,665.79 -4,951,555.96 433,679,109.83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438,630,665.79 2,118,787.13 440,749,452.92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4,134,603.58 4,134,603.58

(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 - -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38,630,665.79 6,253,390.71 444,884,056.50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67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第16页共27页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38,442,304.6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2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8,630,665.7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8,361.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内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并可视业务情况择时增开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封闭期内,本基金所投企业债和公司债信用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封闭期结束前三个月和转开放后三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债券资产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封闭期内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第17页共27页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

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

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第18页共27页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01,931.91 1,758,685.8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864,004.63 892,924.6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第19页共27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9,112.20 329,753.5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本期

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通银行 199,954.58

中信银行 10,818.36

交银施罗德基金 2,512.19

合计 213,285.1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上年度可比期间

联方名称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通银行 206,646.95

中信银行 11,180.16

交银施罗德基金 2,596.32

合计 220,423.43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再由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0.6%÷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第20页共27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1,844,588.76 27,514.28 698,803.70 53,237.90

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50,197,974.88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11791503 17郑州银行 2017-07-05 96.70 200,000 19,340,000.00

CD034

第21页共27页

111796025 17包商银行 2017-07-05 97.77 325,000 31,775,250.00

CD052

011771013 17中材国际 2017-07-03 100.49 400,000 40,196,000.00

SCP001

101663013 16兵团二师 2017-07-03 96.94 400,000 38,776,000.00

MTN001

101652002 16厦钨 2017-07-03 98.22 200,000 19,644,000.00

MTN001

041675002 16张家经发 2017-07-03 100.36 24,000 2,408,640.00

CP001

合计 1,549,000 152,139,89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5,000,000.00元,于2017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15,210,436.00 97.52

其中:债券 557,401,236.00 88.36

资产支持证券 57,809,200.00 9.16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42,877.94 1.08

7 其他各项资产 8,811,753.83 1.40

第22页共27页

8 合计 630,865,067.77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90,588,236.00 20.8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50,363,000.00 34.67

6 中期票据 179,224,000.00 41.3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37,226,000.00 31.64

9 其他 - -

10 合计 557,401,236.00 128.53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第23页共27页

值比例(%)

1 111710281 17兴业银 500,000 49,445,000.00 11.40

行CD281

2 111796025 17包商银 500,000 48,885,000.00 11.27

行CD052

3 101456074 14豫高管 400,000 40,612,000.00 9.36

MTN001

4 011771013 17中材国 400,000 40,196,000.00 9.27

际SCP001

5 041761004 17晋经建 400,000 40,080,000.00 9.24

CP00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42148 16福碧桂 400,000 40,000,000.00 9.22

园A2

2 131684 汇金1B 180,000 17,809,200.00 4.11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第24页共27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1,860.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779,892.9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11,753.83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例

2,244 195,468.21 80,043.20 0.02% 438,550,622.59 99.9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58,012.69 0.01%

第25页共27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9 重大事件揭示

9.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9.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9.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9.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9.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6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后

采取责令改正的要求,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了整改计划,按照要求完成了改进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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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9.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9.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单元 成交金额 股票成 佣金 佣金总 备注

数量 交总额 量的比

的比例 例

安信证券股 2 - - - --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 2 - - -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2 - - - --

份有限公司

9.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 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 348,013,59 100.00% 7,741,00 100.00% - -

份有限公司 7.92 0,000.00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加交易单元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它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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