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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ETF (5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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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ETF510420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2-06-12     基金规模:0.34亿份     基金经理: 徐喻军 
基金全称: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 基金定投 众禄资产配置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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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C 0.8848 3.97%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A 0.8892 3.96%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C 0.4412 3.91%
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A 0.4492 3.89%
西部利得事件驱动股票 1.7864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C 1.3346 3.2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A 1.3896 3.25%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A 0.7530 3.18%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C 0.7469 3.18%
金鹰先进制造股票(LOF)A 0.5851 3.1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39%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2.39%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71%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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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180EWETF: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 年 3 月 26 日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

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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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
基金主代码 510420
交易代码 5104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4,455,54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7-09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
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
停牌、流动性不足、法规法律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
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
(同行业股票优先考虑),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
小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
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唐州徽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95566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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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 年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289,666.67 -34,209,697.97
本期利润 2,348,423.67 -24,531,095.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3 -0.03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9%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00 -0.05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0,722,639.47 410,194,841.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0 1.00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67% 1.20% -3.28% 1.21% -0.39% -0.01%
过去六个月 10.35% 1.31% 10.24% 1.33% 0.11% -0.02%
过去一年 -3.19% 1.37% -3.38% 1.39% 0.19%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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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自基金合同
-3.00% 1.33% -9.23% 1.37% 6.23% -0.04%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包括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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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12 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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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29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管

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

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
经济学硕士,CFA。
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
2007 年至 2010 年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担任本公司风险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管理经理职务。
理,景顺长城沪深 300 2012 年 6
江科宏 - 6 2011 年 2 月重新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月 12 日
加入本公司,担任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研究员等职务;自
理,景顺长城中证 500
2012 年 6 月起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任基金经理。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

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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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

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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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 日、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

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全年经济基本面整体仍是弱复苏格局, 2013 年四个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

1 季度 7.7%、2 季度 7.6%、3 季度 7.7%和 4 季度 7.7%,延续 2012 年的缓慢增速,意味着中国经

济连续第八个季度放缓;货币保持中性,债券收益率上行;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全面改革预期;

受此影响,A 股市场出现明显分化,沪深 300 指数震荡下跌,而创业板指数创出历史新高。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本基金上市以后基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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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和标的指数收益基本一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 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19%。报告期内,本

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跟踪误差(年化)控制在

2%以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 2014 年基本面增长相对平稳,通胀温和可控。在地方政府考核新规淡化 GDP、增强

债务管理、以及货币政策上防止金融机构加杠杆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的政策导向下,2014

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可能进一步回落,预示着经济趋下行。货币政策在未看到通胀拐点确认和金

融机构杠杆率有所改善的背景下仍会中性偏紧。预计 A 股市场维持震荡整理的走势。

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A 股的动态估值处于相对低位,权益类资产或许具备较大吸引力;

行业配置倾向于均衡配置,关注受益于结构性改革的成长性公司以及低估值的蓝筹公司。

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通过特殊的加权方法,使得行业分布更为均衡,兼顾成长和价值,中长

期的投资价值明显。本基金作为被动指数基金,将继续采用完全复制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的方法

进行组合管理,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期望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长期成长提供投资机

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

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

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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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

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

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

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

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

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

内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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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41,167.22 2,997,629.76
结算备付金 439.49 7,812.68
存出保证金 931.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8,305,184.19 405,133,157.54
其中:股票投资 118,305,184.19 405,133,157.5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591,948.05
应收利息 550.40 574.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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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1,048,272.83 410,731,122.4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196.14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660.47 173,182.15
应付托管费 10,332.09 34,636.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7,928.26 110,767.9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2,516.40 217,694.94
负债合计 325,633.36 536,281.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4,455,541.00 409,455,541.00
未分配利润 -3,732,901.53 739,30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722,639.47 410,194,84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048,272.83 410,731,122.42
注:报告截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70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4,455,541.00 份。

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
项 目 附注号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152,597.84 -20,006,082.53
1.利息收入 18,956.02 1,833,133.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956.02 1,354,669.75
债券利息收入 - 1,8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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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476,605.2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993,666.58 -31,597,802.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430,234.64 -35,267,102.3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1,858.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563,431.94 3,671,158.1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3,941,243.00 9,678,602.93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1,218.24 79,983.82
减:二、费用 1,804,174.17 4,525,012.51
1.管理人报酬 831,130.01 1,714,463.63
2.托管费 166,225.98 342,892.6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94,717.73 2,035,283.2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612,100.45 432,373.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348,423.67 -24,531,095.0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348,423.67 -24,531,095.04
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9,455,541.00 739,300.02 410,194,841.0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2,348,423.67 2,348,423.67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285,000,000.00 -6,820,625.22 -291,820,625.22
金净值变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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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8,000,000.00 6,287.48 198,006,287.48
2.基金赎回款 -483,000,000.00 -6,826,912.70 -489,826,912.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 - -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4,455,541.00 -3,732,901.53 120,722,639.4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70,455,541.00 - 1,270,455,541.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 -24,531,095.04 -24,531,095.04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861,000,000.00 25,270,395.06 -835,729,604.94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9,000,000.00 -18,105,514.87 300,894,485.13
2.基金赎回款 -1,180,000,000.00 43,375,909.93 -1,136,624,090.0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 - -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9,455,541.00 739,300.02 410,194,841.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 103 号《关于核准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270,430,139.00 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 15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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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270,455,541.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5,402.00 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 上 交 所 ”) 上 证 基 字 [2012] 第 17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

1,270,455,541.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2 年 7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主要投资范围为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在

建仓完成后,该部分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募集成立了景顺长城

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 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 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

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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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

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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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
权重 ETF 联接基金”)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2年6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比例
长城证券 128,643,549.19 100.00% 1,643,554,027.58 100.00%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期末应付佣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金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 117,117.16 100.00% 37,928.26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1,439,914.41 100.00% 110,767.91 100.00%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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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31,130.01 1,714,463.6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 3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66,225.98 342,892.62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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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 持有的
额占基金总份 额占基金总份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 24,000,000.00 19.28% 68,000,000.00 16.6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关联方 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741,167.22 15,400.60 2,997,629.76 532,849.51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股票名 期末估 复牌开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复牌日期 数量(股) 备注
代码 称 值单价 盘单价 成本总额 额
600141 兴发集团 2013 年 12 月 20 日 筹划重大事项 12.48 2014 年 1 月 27 日 13.28 53,167 643,044.87 663,524.16 -
筹划重大资产
600547 山东黄金 2013 年 12 月 26 日 17.25 2014 年 1 月 2 日 17.52 36,001 762,298.87 621,017.25 -
重组事项
筹划重大资产
600058 五矿发展 2013 年 7 月 24 日 13.56 2014 年 1 月 6 日 14.92 26,705 417,557.29 362,119.80 -
重组事项
筹划重大资产
600606 金丰投资 2013 年 7 月 1 日 5.23 2014 年 3 月 18 日 5.75 60,300 347,650.40 315,369.00 -
重组事项
筹划重大资产
601901 方正证券 2013 年 8 月 26 日 5.91 2014 年 1 月 13 日 6.24 46,717 266,020.43 276,097.47 -
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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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2,436,571.86 2,238,127.68 -

注:本基金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

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

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116,067,056.51 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2,238,127.68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级 401,126,780.54 元,第二层级 4,006,377.00 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

活跃日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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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基金申购款

于 2013 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 198,006,287.48 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

的申购款 192,684,396.86 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 5,321,890.62 元(2012 年期间:本基金申购

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 300,894,485.13 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 297,440,945.89 元和

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 3,453,539.24 元)。

(3)除公允价值和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118,305,184.19 97.73
其中:股票 118,305,184.19 97.7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41,606.71 2.26
6 其他各项资产 1,481.93 0.00
7 合计 121,048,272.83 100.00
注:本表权益投资股票项中,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936.00 元,而 8.2.1 合计项中不含可退替

代款估值增值,因此二者存在差异。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787,438.63 1.48
B 采矿业 12,020,934.35 9.96
C 制造业 40,860,686.01 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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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66,741.11 3.78
E 建筑业 4,506,732.35 3.73
F 批发和零售业 2,278,987.32 1.8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73,181.97 3.3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71,812.54 4.04
J 金融业 20,370,921.29 16.87
K 房地产业 17,726,436.54 14.6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46,287.44 1.1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40,912.00 0.5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83,896.76 1.64
S 综合 1,269,279.88 1.05
合计 118,304,248.19 98.00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0759 正和股份 113,520 904,754.40 0.75
2 600276 恒瑞医药 20,503 778,703.94 0.65
3 600150 中国船舶 32,115 776,861.85 0.64
4 600196 复星医药 39,506 773,922.54 0.64
5 600690 青岛海尔 38,991 760,324.50 0.63
6 600383 金地集团 112,202 749,509.36 0.62
7 603000 人民网 9,600 748,512.00 0.62
8 600703 三安光电 30,106 746,327.74 0.62
9 600085 同仁堂 34,767 744,013.80 0.62
10 600315 上海家化 17,600 743,248.00 0.6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

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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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1 600332 白云山 2,555,817.00 0.62
2 600844 丹化科技 2,207,984.00 0.54
3 601989 中国重工 1,209,978.00 0.29
4 600315 上海家化 961,232.59 0.23
5 601888 中国国旅 943,022.06 0.23
6 600684 珠江实业 925,632.19 0.23
7 600765 中航重机 914,190.00 0.22
8 600009 上海机场 898,802.15 0.22
9 603993 洛阳钼业 887,779.76 0.22
10 600008 首创股份 883,627.49 0.22
11 600418 江淮汽车 873,383.70 0.21
12 600547 山东黄金 862,026.45 0.21
13 600157 永泰能源 841,365.80 0.21
14 600094 大名城 830,056.65 0.20
15 600064 南京高科 802,000.69 0.20
16 600748 上实发展 794,725.29 0.19
17 600588 用友软件 788,279.73 0.19
18 600141 兴发集团 787,820.97 0.19
19 600062 华润双鹤 782,203.37 0.19
20 600372 中航电子 774,994.00 0.19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1 600332 白云山 2,439,223.28 0.59
2 600804 鹏博士 1,596,606.05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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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600519 贵州茅台 1,534,177.32 0.37
4 601989 中国重工 1,345,005.45 0.33
5 600373 中文传媒 1,170,024.18 0.29
6 601633 长城汽车 1,161,595.92 0.28
7 603000 人民网 1,067,590.91 0.26
8 600009 上海机场 979,650.58 0.24
9 600637 百视通 943,797.51 0.23
10 601311 骆驼股份 940,229.13 0.23
11 600108 亚盛集团 936,910.97 0.23
12 601158 重庆水务 882,115.55 0.22
13 601929 吉视传媒 842,760.57 0.21
14 600664 哈药股份 832,128.97 0.20
15 600642 申能股份 830,089.02 0.20
16 600072 中船股份 774,513.42 0.19
17 600839 四川长虹 739,001.76 0.18
18 600636 三爱富 720,571.76 0.18
19 600498 烽火通信 720,534.32 0.18
20 601002 晋亿实业 670,150.73 0.16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7,788,632.0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1,345,492.88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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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家化”,股票代码:600315)因涉嫌未按照规定
披露信息,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
字 2013-1-64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因本报告期末上海家化属于上证 180 等权重指数成分股,而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上证 180 等
权重指数成分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因此持有上海家化。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31.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50.4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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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1.93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1.1 本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1,829 68,045.68 51,964,623.00 41.75% 72,490,918.00 58.25%
注: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中包含“中国银行股份—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占上市总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份额比例
1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 24,000,000.00 19.28%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200,000.00 9.00%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320,772.00 6.69%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 3,000,000.00 2.41%
券账户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18,777.00 1.78%
6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989,000.0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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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亦农 948,085.00 0.76%
8 陈念铸 900,000.00 0.72%
9 范荣生 896,200.00 0.72%
10 叶龙 695,267.00 0.56%
11 李建幸 640,200.00 0.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6 月 12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70,455,54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9,455,54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8,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3,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4,455,541.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5 月 7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 Xie Sheng(谢生)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有

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2、2013 年 3 月 17 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 年 6 月 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 2013 年 5 月 31 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

中国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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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 ETF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2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券商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佣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 2 128,643,549.19 100.00% 117,117.16 100.00% -
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1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 1 - - - - -
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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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2、本基金本期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 - - - - -
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 - - - - - -
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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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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