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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国联安红利混合 (25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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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红利混合257040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08-10-22     基金规模:0.91亿份     基金经理: 徐俊 
基金全称: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46%
  • 近一月增长率
    2.01%
  • 近一季增长率
    0.34%
  • 近半年增长率
    9.78%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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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257040

交易代码 257040(前端) 25704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615,502.62 份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盈利稳定增长的、具有较高股息收
投资目标 益率的、财务稳健的上市公司,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
期的资本增值。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在运作期间,本基金将分别从宏
投资策略

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方面进行深入分
析,在股票与债券资产之间进行策略性资产配置,以使基

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行业及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个股选择做为投资重点。行业配置是在股票选择的基础之上形成。即我们在构建组合的过程中,会首先优选出具有较高分红预期的公司。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同时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结合这些行业评估值来确定上述公司的配置比例。我们主要对行业经济基本面因素、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以及证券市场交易信息这三类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三)个股选择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出兼具稳定的高分红能力、较强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能力。本基金投资于红利型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的 80%。
(四)债券投资
基于策略性资产配置的需要,本基金在预期股票市场阶段性回报率低于债券资产回报率时,本基金将会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总体指导性


投资策略基础上,结合本基金流动性要求的特点,形成具
体投资策略。

(五)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经理提出投资要求;
二是数量策略研究员提供投资建议。

基金经理提出投资权证的要求,相关的数量策略研究员应
该根据投资目的进行相关的投资价值分析,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对于作为基础证券备选方案的权证,研究基础证
券与权证在风险和收益方面的区别;对于在组合管理层面
利用权证调整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测算所选权证与
投资组合的相关性及其稳定性,并研究此项投资的风险因
素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和较高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1,251.52

2.本期利润 2,015,216.5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8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9,921,143.5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过去三个月 1.97% 1.14% -5.17% 0.96% 7.14% 0.18%

过去六个月 -1.04% 0.96% -2.33% 0.88% 1.29% 0.08%

过去一年 4.88% 1.18% 5.88% 0.97% -1.00% 0.21%

过去三年 18.63% 1.51% 36.91% 1.08% -18.28% 0.43%

过去五年 2.06% 1.45% 44.87% 0.96% -42.81% 0.49%

自基金合同 158.94% 1.60% 149.70% 1.23% 9.24% 0.37%
生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2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徐俊先生,硕士研究生。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
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 金融衍生品部担任研究员
徐俊 基金经 2019-06-24 - 13 年(自 兼投资经理。2012 年 2 月至
理。 2008 年起) 2015 年 6 月在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
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研究员。2019 年 6 月起担任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德盛
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
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
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
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
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次数为 1 次,发生原因是为了满足产品合同中相
关投资比例的限制要求。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股票市场总体表现平稳,宏观经济层面也处于正常运行区间。从行业层面看,各

个行业轮动的特征比较明显。同时,行业内个股的分化也比较严重。结合以上特征,报告期
内本基金采取了以个股选择和阶段性操作为主的投资策略,在市场预期较低时买入,市场情
绪高涨时兑现盈利,争取为基金持有人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2,948,891.21 68.20

其中:股票 72,948,891.21 68.2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395,783.55 30.28

8 其他各项资产 1,625,539.98 1.52

9 合计 106,970,214.7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采矿业 - -
B

C 制造业 30,691.21 0.0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72,918,200.00 72.9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2,948,891.21 73.0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1166 兴业银行 320,000 5,856,000.00 5.86

2 601318 中国平安 120,000 5,803,200.00 5.81

3 601988 中国银行 1,900,000 5,795,000.00 5.80

4 601818 光大银行 1,700,000 5,763,000.00 5.77

5 603323 苏农银行 1,100,000 5,720,000.00 5.72

6 601288 农业银行 1,900,000 5,586,000.00 5.59

7 601998 中信银行 1,200,000 5,472,000.00 5.48

8 601328 交通银行 1,200,000 5,400,000.00 5.40

9 601128 常熟银行 800,000 5,128,000.00 5.13

10 601688 华泰证券 300,000 5,097,000.00 5.10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华泰证券、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华泰证券(601688)的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 2019 年 8 月存在重
大信息安全事件未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兴业银行(601166)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 1.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2.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3.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
规定 4.未按规定保存交易通讯记录 5.违规办理银行卡业务,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300.11万元罚款。因在作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期间存在涉嫌违反银行
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西安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
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于 2021年 8 月 18 日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因消保现场检查发现的侵
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问题,于 2021 年 7 月 7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
护局采取通报批评的监管措施。
光大银行(601818)的发行主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侵害消费者知情
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于 2021 年 2 月 2 日被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因在作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期间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因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过程中未妥善保存工作底稿,
未就簿记建档工作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被交易商协会
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昆明分行因以受让不良贷款本金为条件向企业融资,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且部分新增贷款已形成风险等六项违法违规
行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罚款人民币 385 万元。

中信银行(601998)的发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客户信息保护体制机
制不健全、客户信息收集环节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
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 450 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
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被中国
人民银行罚款 2890 万元。天津分行因以信贷资金办理存单及存单质押贷款等违
法违规事由,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被天津银保监局累积罚没 308.52 万元。济南
分行因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
事由,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 225 万元。太原分行因违规提供
兜底承诺,于 2021 年 3 月 4 日被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 600 万元。

中国银行(601988)的发行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 230 万元。河北省分行
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
易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 310 万元。
石家庄管理部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
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
款 290 万元。石嘴山市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罚款 411 万元。湖南省分行因授信调
查严重不尽职、授信审批严重不尽职、授信实施严重不尽职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
为,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被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罚款 1150 万元。因向未纳入预
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等三十六项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 8761.355 万元。深圳市分行因个人经营性
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被深圳
银保监局罚款 210 万元。温州市分行因 1.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2.超过期限或
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被中
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罚款 202 万元。
交通银行(601328)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因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管理不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贷后风控措施严重不到位等违法违规问
题,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被北京银保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处以
罚款 230 万元。温州分行因内控管理严重缺失、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办理虚假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罚款 2820 万元。深圳分行因并购贷款管
理不到位、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被深
圳银保监局罚款 290 万元。
农业银行(601288)的发行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于2020年12月7日被中国银保监会合计罚没198.36
万元。因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 420 万元。深圳市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被中国人
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罚款 230 万元。吉林市江北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
得到保护的权利、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被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罚款 1223 万元。南平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

致个人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
南平监管分局没收违法所得 4.8 万元,并处以合计 250 万元罚款。云南省分行因
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被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处以罚款 420 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2,303.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87.92

5 应收申购款 1,539,648.7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25,539.98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2,186,713.2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1,783,073.8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354,284.5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615,502.62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 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现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8.3查阅方式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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