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
暂停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
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
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暂停。我司旗
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
等)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重要提示:
1、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规
则进行调整的,我司旗下场内基金的相关业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
办理,我司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2、其他相关业务规则请见我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对旗下公募基金相关业务规则影响的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规定的内容为准。
4、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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