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3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8
五、备查文件......13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1年10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30号文准予注册,自2011年12月28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存续期内,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的情况下,本基
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截止到2018年3月1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已达到终止《基金合同》的条
件,本基金据此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情请
见刊登在2018年3月17日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3月17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
3月17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对清算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
基金主代码 180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和确保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
最优的当期收益和稳定的长期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
风险收益特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1年10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30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3日期间向社
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193,576,477.72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自2011年12月28日至2018年3月16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达到终止《基金合同》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
基金从2018年3月17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18年3月17日至
2018年3月27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
是为了呈报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27日
项目
(最后运作日) (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49,637.67 7,517,651.84
存出保证金 17,812.81 17,812.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94,525.40
应收利息 129,779.42 2,373.63
资产总计 7,591,755.30 7,537,838.2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34.5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96.79 -
应付托管费 624.20 -
应付销售服务费 926.15 -
应付交易费用 428.04 325.00
应交税费 87,194.13 87,198.10
其他负债 424,817.90 384,117.82
负债合计 516,621.71 471,6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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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717,545.66 5,717,545.66
未分配利润 1,357,587.93 1,348,65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75,133.59 7,066,19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91,755.30 7,537,838.28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3月17日(清算开始日)
项目 至
2018年3月27日(清算结束日)
一、 收益
1、利息收入 4,665.19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 -4,101.99
净损失
二、 费用
3、债券交易费用 164.00
4、汇划费 35.00
5、债券账户维护费 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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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金及附加 0.43
三、 收益(损失)总额 -8,936.2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收益(损失) -8,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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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
算情况如下:
1、 根据《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3月17日起(含2018年3月17日),停止计提基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7,812.81元,该款项将由基
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
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
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29,779.42元,除应收债券利
息外的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应收直销申购款
利息、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共计人民币5,618.17元,已于2018年
3月21日和2018年3月22日收至托管账户。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处
置情况(3)所述。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6,494,525.40元,全部为债券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交
易 最后运作日 最后运作日 最后运作日
平 最后运作日
台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估值单价 数量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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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交
所 电气转债 113008 100.57 5,670 616,893.65 570,231.90 801.57
上
交 15国盛
所 EB 132004 91.91 5,650 533,308.46 519,291.50 1,634.63
上
交 16凤凰
所 EB 132007 91.80 4,390 407,798.00 403,002.00 1,318.20
银
行 17国开
间 07 170207 100.04 50,000 4,993,380.00 5,002,000.00 120,406.85
合
计 65,710 6,551,380.11 6,494,525.40 124,161.25
以上债券投资于2018年3月19日和2018年3月20日处置变现,变现产
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6,616,639.36元,其中清算期债券利息收入为
人民币2052.66元,已于2018年3月20日和2018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64.00元,其中人民币1.50元已在清算期内支付,剩
余人民币162.50元在清算期内未支付,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人民币134.50元、应付管理人报酬
人民币2,496.79元、应付托管费人民币624.20元、应付销售服务费
人民币926.15元和应付交易费用中的应付佣金人民币265.54元,已
于清算期间内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中的应付2018年一季度银行间交
易费用人民币162.50元暂未支付,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87,194.13元,其中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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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70.80元为债券利息个税,考虑到税务风险,不计入剩余财产予
以分配;人民币23.33元为应交增值税及附加,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
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24,817.90元,其中人民币
4,817.82元为应付券商代垫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不计入剩余财产予
以分配;人民币0.08元为应付赎回费,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19日支
付;人民币50,000.00元为应付2017年度基金审计费,已于2018年
3月20日支付;人民币370,000.00元为应付2017年度及2018年度截至
最后运作日的信息披露费,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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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算情况(续)
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自2018年3月17日
至2018年3月27日
项目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665.19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损失(注2) -4,101.99
清算收入小计 563.20
二、清算费用
1、债券交易费用(注3) 164.00
2、汇划费 35.00
3、债券账户维护费 9,300.00
4、税金及附加 0.43
清算费用小计(注4) 9,4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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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算净损失 -8,936.23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27日止清算期间的
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和尚未变现债券的利息。
注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损失系清算期间卖出债券成交金额扣
除最后运作日债券市值和应收债券利息后的净额。
注3:债券交易费用清算期间共发生164.00元,其中人民币1.50元已在清
算期内支付,剩余人民币162.50元在清算期内未支付,计划于清
算款划出前支付。
注4: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3月16日基金净资产 7,075,133.59
加:清算期间净损失 -8,936.23
二、2018年3月27日基金净资产 7,066,197.36
截至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7,066,197.3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
方案,将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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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起始日2018年3月17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应收利息亦属份额持
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
垫付并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截至2018年3月27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
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7,517,651.84元,应收利息人民币2,373.63元,
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7,812.81元。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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