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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双债增强债券(LOF) (16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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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双债增强债券(LOF)164814
基金类型:创新型、LO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13-09-25     基金规模:0.54亿份     基金经理: 张洋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1%
  • 近一月增长率
    -1.18%
  • 近一季增长率
    -3.95%
  • 近半年增长率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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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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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双债增强债券( LOF)
场内简称 工银双债
基金主代码 164814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989,676.0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9 月 26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
可转债、 信用债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 通过构建债券组
合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基础收益, 同时, 通过重点投资
可转债和信用债以及灵活把握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
来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
收益率×6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
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另外, 由
于本基金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和信用
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可转债
(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 30%。而可转债和信用债的预期收益和风
险水平通常高于普通债券, 所以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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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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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989.13
本期利润 214,853.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2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3,183,901.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2
注: 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9% 0.28% 2.09% 0.18% 1.00% 0.10%
过去三个月 -0.27% 0.35% -1.29% 0.19% 1.02% 0.16%
过去六个月 0.27% 0.28% -3.81% 0.17% 4.08% 0.11%
自基金转型
至今 -1.67% 0.28% -7.99% 0.22% 6.32% 0.06%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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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 本基金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转型不
满一年。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 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和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其中信用债是指公司债、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 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
票据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债券; 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30%;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本基金在 3 年
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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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指标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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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在北京、 上海、 深圳设有分公司, 在香港和上海
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 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含子公司) 拥有公募基金、 特定资产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外投资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
管理、 QDII、 QFII、 RQFII 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货
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等 110 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 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依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 稳健的经营理念、 科学的投研体系、 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 立足市场化、 专
业化、 规范化和国际化, 坚持“ 稳健投资、 价值投资、 长期投资”, 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
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说明
张洋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9 月 26
日 - 5
宾夕法尼亚大学电子工程
专业博士, 沃顿商学院统
计学硕士; 2012 年加入工
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益部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
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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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
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今, 担任工
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今, 担任工银瑞信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新增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瑞
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敏
固定收
益部副
总监, 本
基金的
基金经

2016 年 9 月 26

2017 年 4 月 26
日 10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担任投资经理, 在中诚信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在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高级业务总监; 2010 年加
入工银瑞信, 现任固定收
益部副总监; 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今, 担任工银信
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
基金经理; 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 担
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自 2016 年 2 月
19 日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
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担任工银双债增强债
券型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
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今,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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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
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
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今, 担任工
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今, 担任工
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 担任
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今, 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新生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新
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瑞
利两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1、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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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 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 公平交易管
理办法》、《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规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 可能存在操纵股价、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 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
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2 次。 投资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 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稳中有进, 海外经济复苏延续, 美联储继续加息, 全球货币政策趋向
于收紧。
在此宏观背景下, 上半年国内债券收益率调整后高位震荡, 股票市场稳中有升, 市场情绪有
所提升。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根据对于市场变化的判断积极调整仓位, 同时参与新发可转债申购。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0.27%,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1%。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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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7 年下半年, 整体宏观经济仍然将维持稳中有进的局面, 全球经济的整体性复苏也会
对我国出口起到推动作用。
债券市场方面, 去年四季度到今年上半年的调整反映了市场对于宏观经济预期的转变, 在当
前时点绝对收益率水平开始具有配置价值。
权益市场在当前经济基本面基础和政策环境下具备投资机会, 但须注意在点位攀升波动加剧
情况下控制仓位做好波段止盈。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 或小组) 的职责分工、 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 1)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 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
人、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 2)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部门负责人
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 证券行业研究、 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 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 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
证, 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本期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布分红公告, 每 10 份派发红利 0.105 元, 共计派发红利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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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1.45 元, 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
本基金本期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发布分红公告, 每 10 份派发红利 0.072 元, 共计派发红利
972,491.44 元, 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本基金本报告期共计派发红利 2,643,772.89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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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在对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称“ 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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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79,350.09 1,120,777.62
结算备付金 177,229.71 645,112.28
存出保证金 28,585.71 60,85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1,116,772.50 165,003,262.49
其中: 股票投资 19,067,325.00 20,012,659.1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2,049,447.50 144,990,603.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62,876.24 -
应收利息 1,706,131.83 1,595,170.1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1.92 199.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7,371,038.00 168,425,380.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689,552.19 -
应付赎回款 128,013.02 399,924.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6,753.07 129,366.93
应付托管费 20,467.49 34,497.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7,670.74 202,314.59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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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17.1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5,097.22 264,300.00
负债合计 4,187,136.57 1,030,403.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2,989,676.01 164,528,268.59
未分配利润 194,225.42 2,866,70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183,901.43 167,394,97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7,371,038.00 168,425,380.45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2 元, 基金份额总额为
122,989,676.0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入 1,319,800.54
1.利息收入 2,063,697.89
其中: 存款利息收入 14,407.43
债券利息收入 2,045,123.7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66.6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1,093,562.43
其中: 股票投资收益 -1,156,311.4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7,788.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80,537.3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348,842.23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填列) 822.85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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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二、 费用 1,104,947.44
1. 管理人报酬 526,415.57
2. 托管费 140,377.50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100,686.23
5. 利息支出 109,970.18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9,970.18
6. 其他费用 227,497.96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14,853.10
减: 所得税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
列) 214,853.10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6.3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164,528,268.59 2,866,708.29 167,394,976.8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214,853.10 214,853.1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41,538,592.58 -243,563.08 -41,782,155.66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1,771,353.03 9,859.74 1,781,212.77
2.基金赎回款 -43,309,945.61 -253,422.82 -43,563,368.4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2,643,772.89 -2,643,772.89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 基 122,989,676.01 194,225.42 123,183,901.43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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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值)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工银瑞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
许可[2013]220 号文《 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 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412,116,928.75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工
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原基金合同生效后, 封闭期为 3 年( 含 3 年), 封闭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
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原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25 日止, 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变
更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次级债、 可转债( 含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中期票据、 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
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 债券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 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和信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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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其中信用债是指公司债、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 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据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债券; 可转债
(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30%;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本基金在 3 年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
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 40%×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7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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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 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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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 的规定, 2017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
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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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 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注: 1、 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26,415.5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5,442.11
注: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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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0,377.50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9,350.09 9,357.81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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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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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9,067,325.00 14.97
其中: 股票 19,067,325.00 14.97
2 固定收益投资 102,049,447.50 80.12
其中: 债券 102,049,447.50 80.1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6,579.80 0.91
7 其他各项资产 5,097,685.70 4.00
8 合计 127,371,038.00 100.00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 林、 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340,125.00 11.64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328,000.00 1.08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1,172,600.00 0.9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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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3,000.00 0.9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53,600.00 0.86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9,067,325.00 15.48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000063 中兴通讯 110,000 2,611,400.00 2.12
2 002456 欧菲光 127,500 2,316,675.00 1.88
3 002597 金禾实业 75,000 1,639,500.00 1.33
4 300115 长盈精密 50,000 1,459,000.00 1.18
5 002396 星网锐捷 70,000 1,354,500.00 1.10
6 300197 铁汉生态 100,000 1,328,000.00 1.08
7 300058 蓝色光标 150,000 1,173,000.00 0.95
8 002245 澳洋顺昌 130,000 1,172,600.00 0.95
9 600699 均胜电子 35,000 1,123,150.00 0.91
10 601222 林洋能源 150,000 1,114,500.00 0.90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
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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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300058 蓝色光标 3,396,768.00 2.03
2 300197 铁汉生态 2,368,222.64 1.41
3 002456 欧菲光 1,653,769.54 0.99
4 000063 中兴通讯 1,641,700.00 0.98
5 600498 烽火通信 1,549,624.00 0.93
6 600038 中直股份 1,521,449.24 0.91
7 002597 金禾实业 1,475,709.00 0.88
8 300115 长盈精密 1,438,466.90 0.86
9 002396 星网锐捷 1,281,395.79 0.77
10 002343 慈文传媒 1,276,764.90 0.76
11 002279 久其软件 1,270,381.60 0.76
12 300426 唐德影视 1,252,120.20 0.75
13 600584 长电科技 1,239,218.00 0.74
14 002245 澳洋顺昌 1,208,751.25 0.72
15 000070 特发信息 1,203,696.84 0.72
16 000018 神州长城 1,169,800.00 0.70
17 601222 林洋能源 1,122,293.00 0.67
18 601012 隆基股份 1,117,822.00 0.67
19 600699 均胜电子 1,084,335.00 0.65
20 000826 启迪桑德 1,003,669.00 0.60
注: 1、 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 新股、 配股、 债转股、 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 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002241 歌尔股份 7,137,531.80 4.26
2 601928 凤凰传媒 4,119,564.48 2.46
3 300339 润和软件 3,458,915.00 2.07
4 600271 航天信息 3,075,054.00 1.84
5 600755 厦门国贸 2,272,789.00 1.36
6 300058 蓝色光标 1,819,512.00 1.09
7 600038 中直股份 1,494,900.00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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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600498 烽火通信 1,342,288.00 0.80
9 002279 久其软件 1,242,815.60 0.74
10 002343 慈文传媒 1,230,900.00 0.74
11 300426 唐德影视 1,197,888.80 0.72
12 000070 特发信息 1,190,365.60 0.71
13 300197 铁汉生态 1,170,000.00 0.70
14 600584 长电科技 1,160,664.36 0.69
15 000018 神州长城 1,086,000.00 0.65
16 601012 隆基股份 1,059,166.50 0.63
17 002271 东方雨虹 880,479.00 0.53
18 002475 立讯精密 804,900.00 0.48
19 600875 东方电气 566,400.00 0.34
注: 1、 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 换股、 要约收购、 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 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 成交) 总额 32,932,150.14
卖出股票收入( 成交) 总额 36,310,134.14
注: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3,000.00 8.11
其中: 政策性金融债 9,993,000.00 8.11
4 企业债券 48,670,507.80 39.5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43,385,939.70 35.2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2,049,447.50 82.84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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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32002 15 天集 EB 110,170 11,496,239.50 9.33
2 113008 电气转债 105,010 10,906,338.60 8.85
3 132006 16 皖新 EB 94,530 10,014,508.20 8.13
4 160419 16 农发 19 100,000 9,993,000.00 8.11
5 124426 13 澄港城 100,000 8,333,000.00 6.7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也无期间损益。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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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585.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62,876.2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06,131.83
5 应收申购款 91.9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97,685.70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32002 15 天集 EB 11,496,239.50 9.33
2 113008 电气转债 10,906,338.60 8.85
3 132006 16 皖新 EB 10,014,508.20 8.13
4 120001 16 以岭 EB 8,297,093.40 6.74
5 132003 15 清控 EB 2,671,760.00 2.17
注: 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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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额比
3,070 40,061.78 108,483.00 0.09% 122,881,193.01 99.91%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肖唯物 447,202.00 12.70%
2 黄会刚 280,000.00 7.95%
3 石秀玲 241,000.00 6.84%
4 甄湘军 164,100.00 4.66%
5 张驰 157,416.00 4.47%
6 刘玉琼 141,400.00 4.02%
7 邢平怀 138,902.00 3.95%
8 吴海康 133,100.00 3.78%
9 黎衍明 112,100.00 3.18%
10 容东红 108,300.00 3.08%
注: 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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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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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9 月 26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4,528,268.5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71,353.0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3,309,945.6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989,676.01
注: 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 转换入份额;
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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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发布《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 经基金
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
职务, 董事长变更为尚军先生。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4月 25 日发布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郝炜先生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 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 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无改聘情况。
10.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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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备注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1 26,455,932.80 38.21% 24,109.34 41.81% -
中泰证券 1 20,060,783.90 28.97% 14,269.38 24.74% -
中信证券 1 14,213,886.72 20.53% 13,237.35 22.95% -
长江证券 1 8,511,680.86 12.29% 6,054.67 10.50% -
民族证券 1 - - - - -
注: 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1) 选择标准: 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先进、 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市场、
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有很强的分析能力, 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
金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 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 2) 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 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之前, 券商需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务, 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 专户
投资部, 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 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
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 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率、 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经签章有效。
2.券商的评估, 保留和更换程序
( 1) 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 合同到期 15 天内, 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 进行评估。
( 2) 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 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 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 不与其续约, 并根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
租用其交易席位。
( 3)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 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 提前中止租用其
交易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7,392,456.73 16.15% 3,000,000.00 0.55% - -
中泰证券 3,096,067.23 6.76% - - - -
中信证券 13,535,832.20 29.57%455,700,000.00 83.35% - -
长江证券 21,750,546.33 47.52% 88,000,000.00 16.10% - -
民族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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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起, 李敏先生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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