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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平安中债-0-5年地方政府债ETF (15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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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债-0-5年地方政府债ETF159988
基金类型:ETF、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0-04-29     基金规模:0.11亿份     基金经理: 成钧 
基金全称:平安中债-0-5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已终止

基金到期日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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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中债-0-5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 2022
年 6 月 2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平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http://www.fund.pingan.com/)的《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份额终止上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2]604 号)。现将相关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中债-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 0-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 ETF

场内简称 粤债 ETF

基金主代码 159988

终止上市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终止申购赎回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即在 2022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及后续事项说明


根据持有人大会相关安排,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不再
复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申购业务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暂停,不再恢复直至
终止申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如下:

(一)基金资产清算

1、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
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
算的实际情况,届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清算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代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清算费用。但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获得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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