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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易方达创业板ETF (15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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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ETF159915
基金类型:指数型、ETF、股票型     成立日期:2011-09-20     基金规模:312.48亿份     基金经理: 成曦 刘树荣 
基金全称: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2.81%
  • 近一月增长率
    -7.46%
  • 近一季增长率
    -16.20%
  • 近半年增长率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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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ET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1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40号)和2011 年7月25日《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545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创业板市场的特殊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是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面临创业板市场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则差异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技术失败风险等,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贺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东辉先生,管理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州市东建实业总公司发展部投资计划员,广州商贸中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广州东建南洋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信托管理三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管理三部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兼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化成先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 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 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执行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品执行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王建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9月27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9月27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9月20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9月20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9月20日起任职)。

3、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罗山先生、张胜记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

罗山先生,天体物理学博士。曾任巴克莱银行纽约分行衍生品交易部董事、新加坡分行信用产品交易部董事,苏格兰皇家银行香港分行权益及信用产品部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结构化产品部总经理,诚信资本合伙人,五矿证券公司副总裁,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行业研究员、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4)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5)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729

网址:www.dfzq.com.cn

(6)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7)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8)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9)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0)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1)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51863323(南京) 0755-82492962(深圳)

网址:www.htsc.com.cn

(12)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3)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185

网址:www.qlzq.com.cn

(14) 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15)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7)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9)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1)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22)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23) 中信证券(山东)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3. 场外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二)登记结算机构

1、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2、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属于被动超标。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收,计算方法如下:

H1=E1×0.03%÷当年天数

H1为ETF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1为前一日创业板ETF基金资产净值

ET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指数使用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个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6万元,即不足人民币6万元则按照6万元收取。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其他各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场内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场外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参考当时市场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相关交易成本水平,收取一定的申购费和/或赎回费并归入基金资产,力争覆盖场外现金申赎引起的证券交易费用。当前的申购、赎回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0.05%

赎回费率:0.1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申购费与赎回费均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经公告后实施。

(2)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通用的计算方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整数位,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赎回费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由于场内与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上的差异,本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份额净值所支付、取得的场外申购、赎回现金对价,与场内申购、赎回所支付、取得的对价方式不同。投资者可自行判断并选择适合自身的申购赎回场所、方式。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1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 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部分和“(十五)基金转换”部分的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5年5月4日暂停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18002,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0593,两类份额的赎回业务自2015年5月4日起暂停,于2015年5月5日恢复。由于外汇额度限制,本基金已于2015年4月14日起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洋商业银行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洋商业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本公司或南洋商业银行将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授权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分行网点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45%的,申购费率按3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3,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45%,则按0.45%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45%或等于0.45%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次南洋商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4月30日起生效,上述适用基金所参加的南洋商业银行原费率优惠活动同时结束。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南洋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南洋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南洋商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http://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天津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天津银行申购

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近期,本公司将增加天津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天津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天津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天津银行的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及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 关于本公司在天津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天津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公司在天津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天津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天津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天津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及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及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津银行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天津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上述适用基金在天津银行开始销售之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天津银行将另行公告。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天津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天津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天津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天津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天津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袁福华

联系人:卢梦圆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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