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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收益混合 (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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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收益混合151002
基金类型:混合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03-08-04     基金规模:3.51亿份     基金经理: 魏璇 郑可成 
基金全称: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2%
  • 近一月增长率
    -0.55%
  • 近一季增长率
    -0.75%
  • 近半年增长率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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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年度报告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已于2004 年3 月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构成:本系列基金由两只基金构成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代码: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151001,后端收费151101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151002,后端收费151102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成立日期:2003 年8 月4 日
基金首次募集总份额: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1,186,651,618.30 份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802,248,568.23 份
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及直销机构
法定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3 层
法定代表人:刘澎湃
公司负责人:谭庆中
信息披露负责人:屈艳萍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3 层(邮编:200082)
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 号金玉大厦7—8 层
邮编:100036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张军洲
信息事务联系人: 李芳菲
电话:010-68435588
传真:010-68424181
(四)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 号国际企业大厦A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 尹永利
联系电话:(010) 88091188—150
传真:(010) 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力强、孙奇
二、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一)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二)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单位基金本期净收益= ,其中:P 为本期净收益,S0 为期初基金单位总份额,n 为报告期内所含的交易天数,i 为报告期内的第i 个交易日,△Si =i 交易日基金单位总份额-(i-1)交易日基金单位总份额
2、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基金本期净收益+期初未分配收益-本期已分配收益-期末未实现利得损失(若有)
3、期末可供分配单位基金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期末基金单位总份额
4、期末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单位总份额
5、基金加权平均净值收益率= ,其中P 为本期基金净收益, NAV0 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n 为报告期内所含交易天数,i 为报告期内的第i 个交易日, △NAVi= i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i-1)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6、本期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本期第一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二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最后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1,其中: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按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分红金额
7、单位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第1 年度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1)*(第2 年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1)*(第3 年度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1)*.*(上年度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1)*(本期单位基金净值增长率+1)-1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 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一)-1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基金业绩和投资目标
基金业绩:
本基金自2003 年8 月4 日正式成立以来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单位净值为1.0943 元,累计单位净值为1.1093(本报告期内已实现每基金单位分红0.015 元),本期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为10.99%(同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6%)。
基金投资目标:
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构造资本增值与收益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基金经理简介
李立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6 月参与筹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6 月起担任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
3、2003 年投资管理回顾
2003 年,中国经济重新回到高速增长轨道,上市公司业绩也普遍摆脱了持续下滑的局面。中国经济的这种强劲增长在一些行业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采掘、金属、石化、汽车等行业。2003 年,市场指数整体表现为箱体振荡格局,但随着价值投资理念深得人心,股价结构调整十分显著。在2003 年,大市值、低市盈率的股票成为支撑股指的中坚力量,对行业投资价值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挖掘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本基金成立于2003 年8 月,针对当时的市场环境,结合对行业景气水平和估值水平的分析,本基金采取“控制仓位、稳步建仓、价值投资、波段操作”的策略,较好地把握了市场节奏,回避了净值大幅下跌的风险,在市场指数下跌过10%的过程中,净值最低为0.9908 元,同时在市场回暖的过程中,获取了较高的超额收益。
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主要考虑行业周期的景气度以及未来的增长潜力,重点投资金属类、能源类、石化类和运输类等行业。上述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
4、2004 年证券市场展望及本基金操作策略
本基金认为价值投资仍将是2004 年投资的最大主题,股价结构的调整必将深化,这种深化将表现为对潜力行业和个股价值的深入挖掘,这也将是推动市场向上的动力。2004 年的投资机会将比2003 年更多。2004 年的政策及经济环境虽然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但不会影响市场趋势。面对不确定因素,最好的应对措施,就是坚持价值投资。
关于2004 年的主流投资品种,本基金仍然看好蓝筹股,大部分2003 年处于景气周期的行业,在2004 年仍旧能够延续景气。有些股票尽管已经有了较大涨幅,但从更长期更宏观和动态的角度看,这些股票市盈率仍然较低,价格并没有完全反映它们的价值。由于中国经济的新一轮经济增长是以重工业、重化工业为主导的,这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很好的增长环境,在行业竞争中也具有优势,管理水平也较高,未来一、二年内都可能保持相当的成长能力。因此,2004 年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通过对个股业绩成长的可靠性、行业的代表性等方面深入研究,前瞻性的把握市场对投资价值再评估过程中的投资机会。重点把握金属类、能源类、石化类和运输类等行业的个股投资机会。金属类指的是钢铁和有色金属等行业。
能源类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
(一)-2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基金业绩和投资目标
基金业绩: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自2003 年8 月4 日正式成立以来,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 基金单位净值为1.0402 元,累计净值增长率为4.02%(同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98%),基金资产净值增长优于基准增长。
基金投资目标:
以债券投资为主,兼顾股票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2、基金经理简介
毛卫文,女,学士学历,8 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与投资及相应的管理工作。2001 年6 月参与筹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 年8 月任银丰基金债券投资经理。
饶雄,男,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分析研究工作。2002 年7 月加盟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3、2003 年投资管理回顾
2003 年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信贷投放的快速增长引发了中央银行对于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担忧,随着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一个百分点以及通货膨胀预期的上升,债券市场市场遭遇了6 年来罕见调整,最大跌幅达到4.82%。股票市场随着政策预期的逐渐稳定和经济的回升,出现了探底回升的局面。
本基金成立于2003 年8 月份,综合了对宏观因素、市场因素和体制因素的分析,我们采取的投资策略是:在债市、股市以调整为主的基本判断下,前期以风险控制为主,保持组合的流动性,稳步建仓。由于采取了切合实际的的投资策略,我们在市场大幅下跌的过程中很好地控制了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基金最低净值0.9950。同时,在市场风险释放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市场转机,在年底之前基本完成了组合构建:在国债投资方面以短期和浮动债为主,并加大了转债和股票的配置力度,在行业的选择上以上游行业为主。截止03 年底,经过5 个月的基金运作期,基金累计增长4.02%。
4、2004 年证券市场展望及本基金操作策略
2004 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预期而言,我们面临以下基本经济环境: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将继续保持,通胀的压力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可能使得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面临结构性调整;国际经济步入复苏的周期。
从市场的因素来看,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将改变社会金融系统资金流向以及债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这将对债券市场格局产生一定的压力。次级债、企业债的扩容发行,对债券市场的供需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支持股票市场运行的有利因素在不断增多。
因此, 2004 年的投资仍继续要优化基金组合的资产配置:在经济扩张和温和通胀的经济阶段,本债券型基金将更多地关注可转债的投资,在具体的品种选择上将对有色、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予以重点关注,同时在国债投资部分应注重流动性管理,并控制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暴露,控制久期,从而构造注重利息收入、风险控制及流动性兼顾的资产组合,形成充分运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如与股市关联较大的可转债的投资)、套利方法和手段(如将推出的开放式回购等金融创新带来的套利手段)的全新投资盈利模式。
(二)内部监察报告
1、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
2、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契约和管理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追踪落实,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及时呈报公司领导层和上级监管部门。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号召,坚持发扬规范经营的理念,组织公司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业操守教育。《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公司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研究,并要求各部门员工从自身的业务工作出发,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尤其是对照本次《证券投资基金法》着重强调和修改的地方,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学习,确保其行为守法合规、严格自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充分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经营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为目标,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范围,认真贯彻了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以及新产品发行等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都征得了所有独立董事的同意,保证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作用的切实发挥,保证了各项重大决策的客观公正。
(3)根据证监会要求,组织公司有关人员从人力资源管理控制情况、投资和交易风险控制情况、关联交易控制情况三个方面出发,对公司76 个风险点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同时公司通过内控落实项目将风险自我评估的方法应用到公司其它部门,加强了对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其它业务环节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风险管理的监督等风险管理和控制程序,强调了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各阶段对风险进行全面控制。
(4)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公司实际运作的要求,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进行完善,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进行规范,明确不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责任,细化研究、投资、交易等各项工作流程,为杜绝人为偏差、合法合规运作、强化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对银河银联系列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3 年会计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本托管人认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河银联系列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2003 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告、资产净值公告等各项基金信息真实、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
2004 年3 月22 日
五、基金财务报告
五-1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中瑞华恒信审字[2004]第10509 号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稳健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 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基金收益分配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银河稳健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银河稳健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二)会计报告书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2003 年12 月31 日 会证基01 表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2、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与收益分配表
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日)-2003 年12 月31 日
会证基02表及附表1 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3、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日)-2003 年12 月31 日
会证基03 表 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三)会计报告书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基金发起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基金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65 号文批准,于2003 年8 月4 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86,651,618.3 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本会计报告期间为2003 年8月4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各类股票估值方法为: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场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逐日估值,如果市场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5)债券投资
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交收。
买入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卖出债券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卖出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上市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非上市债券按成本估值。银行间市场上流通的债券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定的估值规则估值。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6)收入确认原则
股票差价收入应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存款利息收入应逐日计提,并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股利收入应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应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确认入账。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8)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 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9)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1)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本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损失,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完成。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12)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4、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i. 2003 年度通过关联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席位进行的交易
注:平均佣金比例=实付佣金/股票债券成交量X 100%
ii.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的情况如下表列示。该类交易遵循正常业务的一般商业条款。
iii. 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本年度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6,381,864.69 元。
iv.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人费用本年度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1,063,644.15 元。
vi.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说明
(1)本基金发行时申购资金冻结利息额690,924.71 元,折算成同等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账户,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2)银行存款
(3)应收利息
(4)应收申购款
(5)股票投资
(6)债券投资
(7)应付赎回款
(8)实收基金
本基金于2003 年8 月4 日成立,募集基金份额1,186,651,618.30 基金单位已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字[2003]第2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9)未实现利得
(10)未分配收益
本基金于2003 年2003 年12 月8 日宣告向截至权益登记日2003 年12 月11 日止的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15 元。红利分配日为2003 年12 月12 日,共发放收益11,077,373.69 元,其中以现金形式发放7,097,024.12 元,以红利再投资形式发放3,980,349.57 元。
(11)其他收入
(12)其他费用
(13)“基金净值变动表”中的“期初基金净值”的说明:
由于本基金于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期初基金净值”为本基金成立时基金募集份额1,186,651,618.30 份基金单位。
(四)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 年5 月18 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 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自2002 年5 月20 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五)基金投资组合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债券(不含国债)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券(不含国债)市值合计为23,582,362.20 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84%。
3、国债、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国债市值及货币资金合计为198,414,581.73 元(国债不包括应计利息,货币资金含当日证券清算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3.87%。
4、2003 年12 月31 日股票投资明细
5、本期新增股票统计(单位:股)
6、本期剔除股票统计(单位:股)
7、报告附注
(1)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市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应收利息、应收申购款、待摊费用、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佣金、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卖出回购证券款以及预提费用合计为借方余额18,130,452.17 元,股票市值591,020,318.95 元,可转换债券市值23,582,362.2 元,国债及货币资金198,414,581.73 元,合计相加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五-2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中瑞华恒信审字[2004]第10510 号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收益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 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基金收益分配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银河收益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银河收益基金200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一) 会计报告书
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2003 年12 月31 日会证基01 表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与收益分配表
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日)-2003 年12 月31 日
会证基02 表及附表1 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3、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日)-2003 年12 月31 日
会证基03 表 单位: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份。
(三)会计报告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是由基金发起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基金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65 号文批准,于2003 年8 月4 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802,248,568.23 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本会计报告期间为2003 年8月4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各类股票估值方法为: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场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逐日估值,如果市场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5)债券投资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交收。
买入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卖出债券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卖出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上市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非上市债券按成本估值。银行间市场上流通的债券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定的估值规则估值。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6)收入确认原则
股票差价收入应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应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存款利息收入应逐日计提,并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股利收入应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应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确认入账。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8)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 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9)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1)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本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损失,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完成。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12)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 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4、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i、2003 年度通过关联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席位进行的交易
注:平均佣金比例=实付佣金/股票债券成交量X 100%
ii、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的情况如下表列示。该类交易遵循正常业务的一般商业条款。
iii、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本年度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7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发生基金管理费4,333,698.10 元。
iv、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人费用本年度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发生基金托管费1,155,652.79 元。
v、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说明
(1)本基金发行时申购资金冻结利息额1,107,901.30 元,折算成同等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账户,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2)银行存款
(3)应收利息
(4)应收申购款
(5)股票投资
(6)债券投资
(7)应付赎回款
(8)实收基金
本基金于2003 年8 月4 日成立,募集基金份额1,802,248,568.23。基金单位已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字[2003]第2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9)未实现利得
(10)未分配收益
(11)其他收入
(12)其他费用
(13)“基金净值变动表”中的“期初基金净值”的说明:
由于本基金于2003 年8 月4 日成立,“期初基金净值”为本基金成立时基金募集份额1,802,248,568.23 份基金单位。
(四)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 年5 月18 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 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自2002 年5 月20 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五)基金投资组合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按偿还期限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货币资金
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基金持有的货币资金合计为128,802,482.16 元(含当日证券清算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19.77%。
4、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5、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基金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的股票投资情况
7、本期新增股票统计(单位:股)
8、本期剔除股票统计(单位:股)
9、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收市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证券采用成本价计算。
(2)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按市值配售新股新赛股份尚未上市,按成本价合计为40,020 元,网下申购新股长江电力尚未上市,按成本计价合计为11,028,214.30 元,按收市价合计为22,261,604.68 元。
(3)本基金不存在购入成本已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的股票。
(4)本基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与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券商佣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应付款项轧差合计为贷方余额80,729,156.79 元,股票市值、债券市值及货币资金之和为732,353,704.89 元,二者相减后等于基金资产净值。
六、重要事项提示
1、自成立以来,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诉讼事项。
2、本系列基金已于2003 年8 月11 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于2003 年10 月22 日开放办理赎回、转换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本系列基金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办理各项业务。目前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业务,可以临柜办理,或进行电话交易、传真交易、网上交易,50 万人民币以上(含)的申购业务可预约上门办理。
3、基金管理人于2003 年10 月17 日发布公告:为直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开通了网上交易,目前网上交易业务仅限于持银联CD 卡的客户。
4、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 年12 月11 日首次分红,每100 份基金单位分配1.5 元。
5、基金管理人于2003 年12 月30 日发布公告:自2004 年1 月5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农业银行相关网点开办基金申购“后端收费”业务。实行“后端收费”模式后,投资人仍可选择“前端收费”模式。
6、基金管理人于2004 年1 月6 日发布公告: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7、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新增开立一个直销资金专户,截止目前,本公司共有两个直销资金专户:
(1)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北外滩支行
(2)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号:034923-0004000243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8、本公司办公地址已迁至:上海市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3 楼,邮编:200082,公司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20-0860,021-35104688。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 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本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稳健基金共向5 家证券经营机构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有关专用交易席位的情况见下表: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0、基金销售机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查阅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3 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104688/8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 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