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证
券 A 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 A,基金代码:150301)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基金
代码:160419)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 2020 年 12 月
17 日即时行情显示前收盘价现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的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
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由于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 年 12 月
15 日的收盘价为 1.032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0.977 元,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
2020 年 12 月 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与华安中证
证券 B 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并终止华安中证证券 A 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 B 份额的上市。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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