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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河银泰混合 (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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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泰混合150103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04-03-30     基金规模:14.89亿份     基金经理: 石磊 
基金全称: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93%
  • 近一月增长率
    -3.05%
  • 近一季增长率
    -1.55%
  • 近半年增长率
    -3.78%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1.0%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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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起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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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泰混合: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3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3、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尤象都(代行)
5、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6、电话:021-38568888
7、联系人:罗琼
8、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计 15,000 100%
0时:
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上年度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3%
如果上年度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0时:
当年最大投资损失控制目标=3%
以上股票投资上限比例将定期计算,每月由数量分析小组提交跟踪分析报告。在每季度末,投资决策委员会将根据市场和基金年内累计净值收益情况,做出是否修正股票投资上限比例的决定。如果基金在该季度期内的累计净值出现明显增长,则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如果基金在该季度期内的累计净值出现明显下降,则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将适当降低。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投资风险控制计划的指导下,获取股票市场投资的较高收益。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选择,主要投资于经评估或预期认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同时兼顾较高的流动性要求。
本基金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考虑企业的基本素质、行业地位、发展战略、盈利模式、竞争优势、财务状况、增长潜力等因素。定量评估主要参考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
在经过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筛选后,对入选股票的价值被低估的程度、未来增长潜力、风险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精选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基础上,通过类属配置、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构建债券投资组合,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投资决策与交易机制
1、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确定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在其权限范围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该基金的投资管理的决议。
2、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处理好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
3、交易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五)投资程序
1、投资分析和研究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证券市场热点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等多个角度综合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研究,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研究部负责对符合限制规定的拟投资对象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经过评级、估值、特征分析和风险评判等,通过严格的筛选程序,汇总编制成基础股票库。在此基础上,针对本基金的特点,考虑市场价格与合理价格的偏离程度、拟投资对象的收益与风险特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在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投资对象建立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2、制定资产配置策略与比例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和市场研究等结果,考虑市场运行的周期因素,对投资策略和投资建议进行仔细讨论并确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规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或范围)以及行业投资的比例(或范围),授权基金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小组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或范围等,从备选股票库、债券品种中选择投资对象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中央交易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风险管理与组合的调整
投资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总结报告 监察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 数量分析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公司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员办公室、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在监察部和数量分析小组提供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定期回顾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与风险来源,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阶段成果定期反思有关各项因素,并关注股票评级和备选股票库等的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投资过程不断进行周期检讨及优化调整,在维护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长期的资本增值和适度的当期收益。
四、投资组合
1、 本基金投资组合在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的同时,还将遵守基金管理人内设监察部所制定的投资对象限制。
2、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遵循下列比例规定:
(1)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4) 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 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及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投资限制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业绩比较标准
上证A股指数×40%+中信全债指数×5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下转B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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