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旗下部分基
金将参加银河证券申购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6802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686868/686869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我司旗下基金,手机端申
购、定投享受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1 折,无最低费率限制;网上申购、定投享受申购费
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4 折;临柜定投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8 折,折后不低于 0.6%,如原申购
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此费率优惠方案适用于银河证券已代销
的或者未来代销的,且可以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募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仅对费率打折,
不对固定费用打折。费率优惠方案中的“网上”是指电脑、网页方式。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
公告。
三、优惠活动期间
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以银河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67-9908
公司网址: www.zsfund.com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
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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