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11年8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38 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 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 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513
信息披露联系人:袁静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 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 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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