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
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相关调整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
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本公司现对指数熔断期间在交易所场内基金的申
购赎回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
(含 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本
公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
金等)的申赎等业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二、本公司旗下场外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指数熔断期间,本公司旗下的场外基金(包含 LOF 及分级基金场外份额等)
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将按照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相关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的申购、赎回、配对转
换等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的,本公司旗下相关场内基金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规则执行,本公司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四、本公司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司
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咨询方式:
1、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2、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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