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本公司以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
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调整组合
国投瑞银深证 100 指数(LOF)
000002 万 科A 国投瑞银沪深 300 指数分级
国投金融地产 ETF 联接
注:对旗下国投瑞银金融地产 ETF 联接基金持有的国投瑞银金融地产 ETF 基金,
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股票万科 A 采用“指数收益法”计
算所得估值的影响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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