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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人保沪深300C (0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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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沪深300C021635
基金类型:指数型、股票型     成立日期:2024-06-18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周剑 
基金全称: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3.33%
  • 近一月增长率
    -0.79%
  • 近一季增长率
    --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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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增 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
管协议的公告

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 管人” )。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6月18日起,增 设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 )中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C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 类别,C类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600;C类基金份额代码:
021635)。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
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非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发布有关规则不得相互转换。
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
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25层03,04单元,26层01,02,07,08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本尧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朱婷婷

网址:www.picc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自2024年6月18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icc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咨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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