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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D (02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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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D02135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4-04-26     基金规模:18.02亿份     基金经理: 甘信宇 徐光 
基金全称: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3%
  • 近一月增长率
    0.01%
  • 近一季增长率
    --
  • 近半年增长率
    --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0%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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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3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 汇添富增强 汇添富增强 汇添富增强 汇添富增强
称 收益债券 A 收益债券 C 收益债券 D 收益债券 E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 519078 470078 021355 021460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 - - - 是

述业务

注: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发布公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本
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
其中,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 C 类、D 类、E 类基金
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 A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投资者仅可通过
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 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
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 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本基金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场外赎回时,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场外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中基金份额不足 0.1 份的,注册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N≥7 天 0%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场外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0.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 0.1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后(包括该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含跨 TA 转换)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 TA 转换)和定投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E 类基金份额:

序号 代销机构简称 是否开通转换 是否开通定投 定投起点(单位:元)

1 基煜基金 是 是 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E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
(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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