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红利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红利优选股
票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红利优选股票 基金代码 021187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红利优选股票 A 下属基金代码 021187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胡迪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2-01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 韩秀一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9-07-19
开始担任本基金 -
何智豪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7-1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挖掘红利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机会, 进行积极的
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
投资范围 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融资
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调整上述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
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
素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包括 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
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结合股
票、债券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以中证红利指数为基准指数,通过量
主要投资策略 化选股模型构建股票组合,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分红较为稳定、股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通过基金
管理人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量化多因子模型”进行股票选择并据此
构建股票投资组合。“量化多因子模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进行定
期动态调整,力争股票配置最优化,以期持续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投资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5、股票期权投资策略;6、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存托凭证投资策
略;9、融资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认购费 0 元 ≤ M < 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80%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0 元 ≤ M < 100 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1.00%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0 天 ≤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75%
30 天 ≤ N < 365 天 0.50%
赎回费
1 年 ≤ N < 2 年 0.35%
2 年 ≤ N < 3 年 0.20%
N ≥ 3 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其未来表现除了受到股票市场总体景气度的影响外,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红利主题相关股票的未来表现。此外,由于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指导投资决策,因此定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6)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7)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8)股票期权的投资风险
(9)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10)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1)操作或技术风险
(12)合规性风险
(1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4)其他风险
2、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代销机构担保收益,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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