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 F 类份额日常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
券 A 类 券 C 类 券 F 类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3407 003408 020825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 是 是 是
务
注:1、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
2、本基金的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 1 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
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
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
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三种。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
购费、 并对持有期限少于 6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 类、F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不同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相应赎回费。
1. 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
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08%
100 万≤M<500 万 0.04%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500 万 0.40%
M≥500 万 1000 元/笔
投资者如申购 C /F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A 类、C 类及 F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F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7 天以内 1.50% 7 天以内 1.50% 7 天以内 1.50%
7 天(含)-60 天以内 0.30% 7 天(含)-30 天以内 0.30% 7 天以上(含) 0
60 天以上(含) 0 30 天以上(含) 0 -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其中不低于 25%的
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
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本基金 F 类份额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 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0-14 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68077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howbuy.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4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阳
电话:021-65370077 转 25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其他销售
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本基金 F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起,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 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
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 A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 F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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