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0469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下属基金代码 020469
A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下属基金代码 020470
C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经理 杨维维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7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基金存续
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分析,主要投资于半导体产业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
投资目标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投资范围 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
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半导体产业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
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
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
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重点关注半导体产业内具有中长期成长空间
的子行业,致力于挖掘半导体产业中的优质板块及相关上市公司。股票投
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1)主题界定
本基金对半导体产业主题界定的相关行业包括以下三类:半导体产业链
主要投资策略 上游支撑产业、半导体产业链中游制造产业、半导体产业链下游应用产
业。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
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7、融资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
益率(人民币)×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
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 100 万元 1.5%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 300 万元 1% 非养老金客户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5%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 万元 0.3% 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 300 万元 0.2% 养老金客户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1% 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N< 7 天 1.5% 场外份额
7 天≤ N< 30 天 0.75% 场外份额
赎回费 30 天≤ N< 184 天 0.5% 场外份额
184 天≤ N< 365 天 0.25% 场外份额
365 天≤ N 0% 场外份额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 -
购费用
N< 7 天 1.5% 场外份额
赎回费 7 天≤ N< 30 天 0.5% 场外份额
30 天≤ N 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A 0.00% 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
长城半导体混合发起式 C 0.60% 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
审计费用 3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其他费用 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
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证券、期货等账户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
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2)利率风险
(3)再投资风险
(4)购买力风险
(5)信用风险
(6)公司经营风险
(7)经济周期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
4、特有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策略受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周期等各类因素的影响,配置策略的错误将导致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2)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的风险
4)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5)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6)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7)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8)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3)本基金有可能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
2)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4)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5)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投资于股指期货等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6)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面临债券所需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外,还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提前赎回或延期支付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9)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点击查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