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 (020375)
点赞|评论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020375
基金类型:封闭式、FOF     成立日期:2024-07-03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杨鹏 
基金全称: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2024-08-16]

0.9911

日增长率:%↑

基金市价: 折价率: %

购买状态:申购-   |  赎回-   |  定投-

原申购费率:0.8% 服务保障:

众禄费率: 0.08% (1.00折)"众禄"为您节省7.14元/千元!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华泰柏瑞国企整合 1.2234 1.40%
华泰柏瑞科技创新混合… 0.8515 1.20%
华泰柏瑞科技创新混合… 0.8484 1.19%
华泰柏瑞中证有色金属… 1.1299 0.83%
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 0.8923 0.82%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B 0.4857 1.80%
华泰柏瑞交易货币B 0.4718 1.75%
华泰柏瑞交易货币D 0.4718 1.75%
华泰柏瑞货币B 0.4263 1.63%
华泰柏瑞货币C 0.4264 1.63%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0.40%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09%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3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374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3 号)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

金份额设置 5 年最短持有期。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

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5 年后年度对日的

前一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

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

基金代码:020375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

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

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

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

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

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如

本基金单个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除外)

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

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

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

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

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

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瑞永泰

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4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

fund)上的《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亦可通

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用]或 021-

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

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

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

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

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

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

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

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

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本基金不保

本,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投资人应当以书面

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

券市场波动、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持有基金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

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

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

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

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

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资产投资科创板股票,会

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

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

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以及与资产

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
以及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
等。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5 年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

转出业务。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

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自基金合同生效

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则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因
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
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本基金在募

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

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

有。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永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FOF)

基金代码:020375

2、基金类别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5 年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
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5 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
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
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办理。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初始面值发售。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
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
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开发售(各代销机构具体营业时间可能有

所不同)。 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
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将承
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
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方式和前端收费模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具体的认购费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元) 认购费率

M<100 万 0.60%

100 万≤M<200 万 0.40%

200 万≤M<500 万 0.20%

M≥500 万 1000 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

师费、律师费、登记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缴纳认购费。 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

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
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0.6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 1+0.60%)=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10)/1.00=9,950.3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0.60%,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950.36 份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4、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

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

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
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除外)累计认购的
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
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
申请不允许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直销柜台或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1、本公司网上直销

(1)网上直销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10 元(含 10 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认购。

(2)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3)业务办理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9:00 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16:00,期间 7*24 小时全天候受

理(含周六、周日)。

(4)认购手续:

1)未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中、建、招、民生等银行借记卡在 www.

huatai-pb.com 按照“开户”页面提示完成网上开户。 当日开户,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但未开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中、建、
招、民生等银行借记卡在 www.huatai-pb.com 按照“开户”页面提示开通网上直销。 当日开通,当日即可
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3)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于上述业务办理时间,直接在 www.huatai-pb.com“网上

交易”内认购本基金。

(5)网上直销咨询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2、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 -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4)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 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

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账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3)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4)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6)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代销本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
销资金专户:

a)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b)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c)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e)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f)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
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
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
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机构指定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g)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
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
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
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
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077987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姗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 36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二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联系人:田媛
客服热线:400-610-5568
公司网站:www.boserawealth.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20 层 20A1、20A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20 层 20A1、20A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 魏晨
电话:01058664558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 张仕钰
联系电话:021-6019520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32-5885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 B 座 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谭静怡
电话:021-8035874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服电话:400-118-1188
1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联系人:王梦
联系电话:010-8559-4745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客服电话:010-82350618
1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联系人:周莉莉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客服电话:400-808-1016
1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凯石大厦 4F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宗利军
公司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客服电话:400-643-3389
1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755-84355914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客服电话:400-9302-888
1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马烨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1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田文晔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n

2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陈臣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tl50.com

22)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4 至 24 层内 10 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孔安琪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2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贾冠华

电话:18840966113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网站:www.harvestwm.cn

客服热线:400-021-8850

25)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 号新洲同创汇 3 层 D303

法定代表人:杨柳

联系人: 朱润康

公司网址:https://www.ppwfund.com

客服电话:400-666-7388

2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 叶健 电话:0755-

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7)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 A 栋 2 单元 5 层 17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贵文投资大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电话:0851-85407888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公司网址:www.gwcaifu.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4、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吴卫英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胡莲莲

联系人:胡莲莲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