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为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为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详情如下:
1、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定投
是否 是否 是否
起点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 开通 费率
金额
转换 定投 优惠
(元)
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017211 是 是 1 否
证券投资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017426 是 是 1 否
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安颐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
017886 是 是 1 是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富兰克林国海安颐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
017887 是 是 1 否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017948 是 是 1 否
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018342 是 是 1 否
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C
018390 是 是 1 否
类)
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018470 是 是 1 否
证券投资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020352 是 是 1 否
投资基金(C 类)
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019456 否 是 1 是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 类)
2、 代销机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 情况而定。
(2) 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 要中载明。
2. 其他事项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 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 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安颐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C 份额
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3)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 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6)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上述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
四、费率优惠
活动起始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结束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列表中可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投资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应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结算账户。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
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具体投资者范围、办理平台及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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