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202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的有关规定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 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
020220 020221
代码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证监许可[2023]2638 号
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2024 年 1 月 23 日
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548
国联安沪深 300 国联安沪深 300 合计
份额类别 指数增强 A 指数增强 C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24,078,263.38 134,508,497.43 258,586,760.8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14,302.19 27,203.52 41,505.71
息(单位:元)
有效认购份额 124,078,263.38 134,508,497.43 258,586,760.81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302.19 27,203.52 41,505.71
位:份)
合计 124,092,565.57 134,535,700.95 258,628,266.52
认购的基金份额
募集期间基 0 0 0
(单位:份 )
金管理人运
占基金总份额比
用固有资金 0% 0% 0%
例
认购本基金
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无 无 无
事项
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
0.99 10.01 11
金管理人的 (单位:份)
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
购本基金情 0.000001% 0.000007% 0.000004%
例
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是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2024 年 1 月 23 日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 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0.99 份,持有 C 类基金份额
10.01 份;
2 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均为 0;
3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免
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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