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南方恩元债券发起 (019885)
点赞|评论
南方恩元债券发起019885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3-11-24     基金规模:48.27亿份     基金经理: 黄河 黄斌斌 王润栋 
基金全称: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19%
  • 近一月增长率
    0.39%
  • 近一季增长率
    0.93%
  • 近半年增长率
    2.07%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02%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0.71%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10%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505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3年10月7日证监许可[2023]2284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通过各销

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具体认

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

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

fund)的《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恩

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

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

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

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

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

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

响、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

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关于“风险

揭示”的相关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恩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恩元债券发

起;基金代码:019885)。

2、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如需延长,
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
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
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
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
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
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
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发售。

2、基金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1,000元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认购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
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或通知。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
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4)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
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
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
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
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
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
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
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
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
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
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邮政编码:210008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05


注册资本:1030573.1916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
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源

电话:021-20315719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注: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4008898899

联系人:古和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2层

负责人:刘胤宏

电话:(0755)22235518

传真:(0755)22235528

经办律师:戴瑞冬、黄忆莹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
大厦 507 单元 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薇瑶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