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97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创
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证监许可〔2023〕2477号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12月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77
份额类别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 嘉实创新动力混 嘉实创新动力混 合计
发起式A1 合发起式A2 合发起式A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093,069.89 9,881.43 9,881.43 20,112,832.7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 2,946.86 1.35 1.35 2,949.56
位:元)
有效认购份额 20,093,069.89 9,881.43 9,881.43 20,112,832.75
募集份额 (单位: 利息结转的份额 2,946.86 1.35 1.35 2,949.56
份)
合计 20,096,016.75 9,882.78 9,882.78 20,115,782.31
认购的基金份额 10,000,350.00 9,882.78 9,882.78 10,020,115.56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9.7628% 100.0000% 100.0000% 49.8122%
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 认购日期为2023年 认购日期为 认购日期为
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11月30日,适用费率 2023年11月30 2023年11月30 -
项 为1,000元/笔。 日,适用费率为 日,适用费率为
1.2%。 1.2%。
其中: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 39,528.05 - - 39,528.05
金管理人的从业 (单位:份)
人员认购本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967% - - 0.1965%
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是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2023年12月4日
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承诺持
总份额比例 总份额比例 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 10,020,115.56 49.8122% 10,020,115.56 49.8122% 3年
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 - - - - -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20,115.56 49.8122% 10,020,115.56 49.8122% 3年
注: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持有份额总数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发起式A1,基金代码:019780;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发起式A2,基金代码:019781;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发起式A3,基金代码:019782)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少于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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