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9349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该
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
(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
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02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02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02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混合A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349 01935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转 是 是
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于
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
回或转换转出。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
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后的月度
对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申购确认日或转换转
入确认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月中的对
应日期;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
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工作日。
自2024年02月28日起,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
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各
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人民
币,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单日申购金
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费率如下: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混合A: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M〈100万 1.0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中信保诚瑞丰6个月混合C: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 0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
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
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
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
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
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
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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