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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工银瑞享纯债债券D (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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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享纯债债券D019221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3-09-0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何秀红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5%
  • 近一月增长率
    0.00%
  • 近一季增长率
    --
  • 近半年增长率
    2.48%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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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征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5日起为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3年9月5日起,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221)。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置A、D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及申赎规则不变。A类基金份额与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 费用费率结构

A 类份额 D 类份额

费用种类 申购金额 费率 申购金额 费率

M<100 万元 0.80%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申购费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100 万元 0.32% M<100 万元 0.32%

养老金特定 100 万元≤M<3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300 万元 0.15%

申购费率 300 万元≤M<500 万元 0.06% 300 万元≤M<500 万元 0.06%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持有期限 费率 持有期限 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1.50%

7 天≤Y<30 天 0.75%

赎回费

30 天≤Y<1 年 0.10%

Y≥7 天 0%

1 年≤Y<2 年 0.05%

Y≥2 年 0%

首次申购起点金额 10 元 500 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0 元

最低赎回份额 10 份

基金账户最低余额 10 份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中:1、M为申购金额、Y为持有期限。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

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

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

范围。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


(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本次因增加新的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二 41、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D 类基金
部 分 份额,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释义 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第 三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 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D 类基金份额,有关基金份额
基 金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 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的 基 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 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 情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况 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
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
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第 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 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 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份 额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的 申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购 与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赎回 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部 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基 金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份 额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的 申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购 与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或公告。

赎回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产承担。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金财产承担。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部 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 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份 额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的 申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购 与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赎回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应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 应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
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 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当 事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人 及 5 号 901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权 利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义务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2005】9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005】93 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400-811-9999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 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合 同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 事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人 及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权 利
义务


第 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部 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
基 金 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 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
分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基 金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资 产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定。

估值 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定公告。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值错误。

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扩大。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进一步扩大。

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 十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四 部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分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基 金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资 产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估值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分 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
基 金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 益分配基准日每份该类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
的 收 进行收益分配;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益 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分配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 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分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基 金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的 收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益 与 务规则》执行。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分配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基 金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的 信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息 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额累计净值。

露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额累计净值。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 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七)临时报告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之零点五;


第 十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八 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分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 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的 信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息 披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露 子确认。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托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 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议 当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事人 5 号 901 邮政编码: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层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邮政编码:100033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

三、基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金 托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参考份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参管 人 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考份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对 基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金 管 监督和核查。 行监督和核查。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查


四、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金 管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理 人 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对 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根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金 托 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管 人 运作等行为。 资运作等行为。

的 业
务 核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金 资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产 净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值 计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
算、估 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
值 和 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会 计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定。

核算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2.复核程序 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 告。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发送基金托管人, 2.复核程序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有)发送基金托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 信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息 披 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 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
露 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 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 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
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规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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