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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91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锐意成长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 )、《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发起 A 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9153 01915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2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锐意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
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 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
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
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
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3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
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
构的相关公示、公告和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
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
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
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A 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 N <30 日 0.75%
30 日≤ N <180 日 0.50%
N≥180 日 0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4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 N <30 日 0.50%
N≥30 日 0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
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
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
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
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
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5
(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
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
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
购同样适用。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上海中心大厦 479 号
16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 021-68609602
传真: 021-68609601
客服热线: 021-68609700, 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A类份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6
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C类份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
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
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
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7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9700、 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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