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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博时富源纯债债券C (01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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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源纯债债券C019060
基金类型:债券型     成立日期:2023-09-08     基金规模:12.52亿份     基金经理: 李秋实 何平 
基金全称:博时富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2%
  • 近一月增长率
    0.14%
  • 近一季增长率
    1.08%
  • 近半年增长率
    2.15%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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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博时富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富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决定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起对博时富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6714,C 类
基金份额代码为:019060。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金份额余额将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

(1)申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
时间分段设定,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4)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购买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3、上述修订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起生效。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6 日

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 (无) 54、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
部分 金份额,即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释义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5、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第三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基金 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 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的基 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
本情 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
况 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
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基金 C 类基金份额。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

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变更收费方式或 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 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提前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行调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
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第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间

份额 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的申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
购与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赎回 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告。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用途 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示,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
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 不列入基金财产。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费率,并进行公告。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率,并进行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制。

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
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 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
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 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分,
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

基金总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 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 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 申请将被撤销。

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
基金 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合同 合法权益。 等的合法权益。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第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部分 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基金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份额 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持有 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人大 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若将来法律法规对
会 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以届时
有规定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

构。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 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 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份额持有人大会: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人的报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

第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分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资产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特殊情况下, 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估值 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 入。特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
协商增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以维 管人、登记机构协商增加基金份额净值计
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国家另有规定的, 算位数,以维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国家另
从其规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进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进
行公告。 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 确性、及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
定处理: 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方法如下: 法如下: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1)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以内(含第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差错时,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 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
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定予以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部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分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基金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费用 付方式 付方式

与税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在次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部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基金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的收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益与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分配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的信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息披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 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变更;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 16、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确认。

面或电子确认。

第二 基金合同摘要修改同基金合同正文

十四 部分内容
部分
基金
合同
内容
摘要

二、《托管协议》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金托管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人对基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管理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人的业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务监督 进行监督和核查。 和核查。

和核查

四、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金管理 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人对基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金托管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 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人的业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务核查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运作等行为。

八、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金资产 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算和会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负债后的价值。

计核算 去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
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公告。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公告。

九、基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金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分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从其规定。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
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十、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金信息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
披露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 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资产支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情况、实施侧袋 持证券的投资情况、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 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
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 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方可披露。

十一、 (无)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费 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1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在法
调整 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在 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 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一致,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
2.支付方式和时间 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2.支付方式和时间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 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在次月前初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的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或不可抗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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