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8 月 16 日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8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8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 A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886 018887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 证监许可【2023】1316 号
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
金托管专户的日 2023 年 08 月 11 日
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 71
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发
式 A 起式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
金额(单位:人民 10,158,009.86 111,627.45 10,269,637.31
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 1,074.25 8.40 1,082.65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 份 有效 认 10,158,009.86 111,627.45 10,269,637.31
额( 单 购份额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位:份) 利息 结
转的 份 1,074.25 8.40 1,082.65
额
合计 10,159,084.11 111,635.85 10,270,719.96
其中 : 认购 的
募集 期 基金 份 0.00 0.00 0.00
间基 金 额( 单
管理 人 位:份)
运用 固 占基 金
有资 金 总份 额 0.00% 0.00% 0.00%
认购 本 比例
基金 情 其他 需
况 要说 明 无 无 无
的事项
其中 : 认购 的
募集 期 基金 份 112,117.90 820.01 112,937.91
间基 金 额( 单
管理 人 位:份)
的从 业 占基 金
人员 认 总份 额 1.09% 0.01% 1.10%
购本 基 比例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
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2023 年 08 月 15 日
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项目 数 基金总份额 数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东海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10,001,050 97.37 10,001,050 97.37 自合同生效
.11 .11 之日起不少
于 3 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050 97.37 10,001,050 97.37 自合同生效
.11 .11 之日起不少
于 3 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s://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
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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