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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C (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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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C018328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8-15     基金规模:0.29亿份     基金经理: 常璐 
基金全称: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6.34%
  • 近一月增长率
    -7.16%
  • 近一季增长率
    -1.54%
  • 近半年增长率
    -3.06%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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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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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英石货币A 0.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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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327

下属基金简称 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328

基金管理人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8 月 1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 年 08 月 15 日

基金经理 常璐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7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将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
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投资低碳经济相关行业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
投资范围 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
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
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
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
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
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1)低碳经济主题的界定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
开发等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
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
低污染为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气候变暖的影响为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
展为目的。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随着未来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环境与资源的制约以及国家政策
目标和国际承诺的兑现带来的低碳经济主题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其他各种有利于低碳
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带来的中长期的投资机会。

(2)子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标的将围绕低碳经济相关产业及行业,主要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
建筑、农业以及负碳排放技术等领域。

1)电力领域,包括光伏、风电、核电、水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特高压、智慧
电网等;

2)交通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及其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及材料、上游核心矿
产资源、高端智能装备);

3)工业领域,包括在工业生产环节中,通过技术升级与工艺改造减少碳排放量,涉及
钢铁、化工和机械设备行业。其中钢铁行业主要为受益于钢铁炼钢技术进步、促进碳减
排的标的;化工行业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和新技术,实现非化石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的
标的;机械设备行业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新能源设备,主要满足下游新能源装机量需
求,包括光伏设备、锂电设备、水电及风电设备、天然气设备及其核心零部件企业;二


是新设备替代传统机械设备的转型,包括轨道交通设备、节油发动机和自动化设备;
4)新材料领域,包括新型环保材料等;新型环保材料主要包含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
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和专用化学品等;

5)建筑领域,包括节能电气设备、清洁电力、地热能、隔热材料、建筑新材料等;其
中,建筑新材料主要包含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等;

6)农业领域,包括林业等提供负碳的领域;

7)负碳排放相关领域,包括碳监测、碳交易、碳金融、负碳技术等。

若未来由于政策变化或者技术创新所导致本基金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和公司相关业
务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
和修订。

(3)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优选策略的大框架下,精选优质个股构建组合,力争最大
化个股收益。在具体行业里个股的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建立公司价值股与成长股的备
选股票池,综合考虑个股的核心竞争力、预期盈利增速、估值水平以及各个行业研究员
的投资建议,选取高景气行业中的优质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其余股票投资策略还包括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存托凭
证的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
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1)久期调整策略(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其他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以及股
票期权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
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
率。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

N≥30 天 0

注: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
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
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
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股票
其他费用 期权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将承受各种风险,因此在作出投资于本基金的决定之前,应慎重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需承担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持有一定比例的债券,故而也需承担债券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
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使基金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时,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也使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3)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主要指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具体而言,由于只有沪港或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易时间由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公布,因此可能存在以下因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带来的风险:

a. 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b. 出现上交所或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上交所或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c. 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
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d. 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
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4)港股因额度限制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者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5)境外市场的其他相关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该机制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还可能面临与存托凭证发行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发起式基金及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
终止;《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 www.taipingfund.com.cn][客服电话 021-61560999、40002886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点击查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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