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宏利养老目标2030一年持有混合(FOF)Y (018164)
点赞|评论
宏利养老目标2030一年持有混合(FOF)Y018164
基金类型:FOF、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3-27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张晓龙 
基金全称: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6%
  • 近一月增长率
    -0.03%
  • 近一季增长率
    0.10%
  • 近半年增长率
    2.41%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泰达宏利业绩股票A 1.5084 1.59%
泰达宏利业绩股票C 1.4716 1.59%
泰达宏利增利混合 0.968 1.26%
泰达进取 0.8697 0.67%
宏利市值优选混合A 1.3457 0.45%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宏利货币E 0.4494 2.03%
宏利货币B 0.4492 2.02%
宏利货币A 0.3975 1.83%
宏利京元宝货币E 0.4563 1.69%
宏利京元宝货币B 0.4606 1.68%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31%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3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396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06 月 14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1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宏利养老目标 2030 一年持 基金代码 013246

有混合(FOF)

下属基金简称 宏利养老目标 2030 一年持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164

有混合(FOF)Y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1、目标日期之前,投资人在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2030 年 12 月 31 日(含
当日)之前每一笔的认购和
申购,分别计算“1 年持有
期限”。如“1 年持有期限起
始日”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
隔不足 1 年,持有期限为从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申购申请确认日至目标日
期。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
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
出赎回申请,每个持有期限
到期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提出赎回申请。

2、目标日期之后,投资人在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8 月 31 日

基金经理 张晓龙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8 月 12 日

其他 目标日期(不含当日)之后,本基金将自动转换为“宏利悠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注:目标日期:指 2030 年 12 月 3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借鉴海外成熟的目标日期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含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
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
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其中对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
且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
投资范围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5%,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每个交
易日日终应保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
阶段性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包括存托凭证)、股票型基
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包括存托
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二是最近 4 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
的股票资产(包括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序号 阶段 权益类资产比例范围

1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12/31 14.3%-30.0%

2 2024/1/1 至 2025/12/31 12.9%-28.0%

3 2026/1/1 至 2028/12/31 11.1%-26.0%

4 2029/1/1 至 2030/12/31 10.0%-23.0%

5 目标日期(2030/12/31)以后 0-20%

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或有足够而合理的理由时,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基
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参与被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本基
主要投资策略 金为目标日期策略基金,基金将根据目标期限的临近和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逐步适
时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X%+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0-
X-Y)%+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Y%。

序号 阶段 X Y

业绩比较基准 1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12/31 19.1 3

2 2024/1/1 至 2025/12/31 17.9 2.5

3 2026/1/1 至 2028/12/31 16.3 2

4 2029/1/1 至 2030/12/31 14.9 1.5

5 目标日期(2030/12/31)以后 9 1


本基金为混合型目标日期 FOF,随着目标日期期限的接近,权益类投资比例逐渐下降,
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逐步降低。本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 Y 类份额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80%

申购费 100 万元≤M<250 万元 0.60%

(前收费) 25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1 天≤N≤6 天 1.50%

7 天≤N≤29 天 0.75%

赎回费 30 天≤N≤89 天 0.50%

90 天≤N≤179 天 0.50%

180 天≤N≤365 天 0.10%

N≥366 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75%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6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 息 披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其 他 费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宏利养老目标 2030 一年持有混合(FOF)Y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5%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含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也会择机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等。当股票、债券、衍生品、其他基金净值波动时,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此外,其他基金的上市基金份额可能会因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经济数据公告、交易机制设计等引起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形。

2、在投资策略方面:一是本基金随着目标期限的接近而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以逐步降低组合的整体风险,配合投资人实现到期目标的投资策略可能使基金表现在特定时期落后于市场或其他基金。二是下滑曲线调整风险。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
风险。

4、由于投资于不同基金管理人所发行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对于被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变动、基金管理人更换、操作方向变动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主要依靠公开披露数据获得,可能产生信息透明度不足的风险;

5、本基金在目标日期之前对每笔认购或申购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在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6、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7、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
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8、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9、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指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利率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而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证券的流动性下降从而给证券持有人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的可能性。提前偿付风险指若某些资产支持证券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10、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风险、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2)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11、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98-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自 2023 年 3 月 27 日起新增 Y 类基金份额。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