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 基金代码 018109
开债券
基金管理人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暂无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日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个月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黄诺楠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7月04日
桑劲乔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11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
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
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
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等因素,根据整体
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
的基础上,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
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
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各类金融资
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
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1)久期配置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
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
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
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
期。
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
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它组合
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建立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
(3)类属配置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利率风险、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各类型投资品种
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
来的投资收益。
2、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
品相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
是债券所对应的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
况。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
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信用利差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
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发债主体
信用状况方面,本基金采取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持债券面临的信
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获取数据不仅限于经营和财务数据,同时看重外部支持和公司
内部治理结构。本基金对进入债券库中的信用债券通过内部信用评级,运用定性和定
量相结合、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相应的债券库。具体操作上,采用指标定
量打分制,对债券发行人进行综合打分评级,并动态跟踪债券发行人的状况,建立相
应预警指标,及时对信用债券库进行更新维护。同时,本基金结合适度分散的投资策
略,适时调整投资组合,降低信用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为控制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
信用评级,并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
用利差。
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为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的信用债,对信用评级的认
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其中,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
级机构出具的债项信用评级,若无债项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投
资于信用债,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40%(含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
评级AAA以下的信用债,基金不开展融资回购。
本基金投资于评级AA+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评级AAA的信用
债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因信用评级下降、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或不符合上述规定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或完成调整。
3、息差策略
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购买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
式。
4、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基金
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
5、回购策略
本基金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
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其它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6、流动性管理策略
考虑到本基金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情形,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
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
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
险,满足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
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也会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
结构搭配,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在开放期的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
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万元 0.60% 金额(M)含认购费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金额(M)含认购费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金额(M)含认购费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金额(M)含认购费
元/笔
M<100万元 0.80% 金额(M)含申购费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金额(M)含申购费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 金额(M)含申购费
元/笔
N<7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N≥30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费
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2、基金的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税收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以外,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债券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封闭期长度为3个月,封闭期间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某个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开放期的时长不少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此,在封闭期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3、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以应对巨
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收到赎回款项的风险。
4、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某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某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揭示详见《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23日《关于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6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除外。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新国证基金官方网站[www.crs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19-0789]
1、《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国新国证鑫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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