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景添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鹏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 211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由于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及《鹏 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 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本公 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的募集截
止日提前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即自 2023 年 9 月 23 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
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本公司官网上 的《鹏 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 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和《鹏 扬景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法 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 . pyamc. 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 扬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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