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新增长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 基金代码 360006
下属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 下属基金代码 018005
C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09-1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27
基金经理 崔书田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4-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
公司,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60%,最
高可达基金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投资范围 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
等。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并经和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选择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个股选择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其他
品种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75%×沪深300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及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
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申购费(前收费) - - 不收申
购费
N < 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 ≤ N < 30 天 0.50%
N ≥ 30 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按日计提 1.50%
托管费 按日计提 0.25%
销售服务费 按日计提 0.4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可具体分为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资金前端控制风险、大额申购/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此外,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的混合型基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为:
(1)投资品种风险
由于股票市场的热点是在不断变化的,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类型股票有所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类型的股票基金;此外,成长型股票可能对该公司的未来成长率较为敏感,如果未达到市场预期,可能会造成该公司股票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影响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股票市场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因此股票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的表现,当股票市场收益变动、波动提高时,本基金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
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3、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基金合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4008-202-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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