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医药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
广发医药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据此对
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管费率:管理费率从1.50%/年下调至1.20%/年,托管费率从0.25%/年下调
至0.20%/年,修改后的费率于基金成立后执行。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的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
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
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
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
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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