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升级您的浏览器,5.13日起WinXP下的IE内核浏览器将不再提供支持 立即升级 >>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享受更棒的交易体验,建议您下载众禄基金APP或升级您的浏览器 立即升级 >>
基金
  • 基金
  • 基金经理
  • 基金公司
免费注册

监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稳健理财
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中银价值混合C (017005)
点赞|评论
中银价值混合C017005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3-08-25     基金规模:0.00亿份     基金经理: 王睿 
基金全称: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1.48%
  • 近一月增长率
    -4.12%
  • 近一季增长率
    -10.79%
  • 近半年增长率
    -9.90%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现金宝众禄资产配置1号
  • 最近访问基金
  • 我自选的基金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

名称 净值 日增长率
中银中证100ETF… 0.6868 2.43%
中银中证100ETF… 0.6889 2.42%
中银尊享半年定期开放… 1.0131 1.74%
中银全球策略(QDI… 0.893 1.59%
中银全球策略(QDI… 0.892 1.48%
名称 万份收益 7日年化
中银理财21天债券B 1.6109 2.61%
中银理财60天债券发… 0.8719 2.55%
中银理财21天债券A 1.451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A 0.3949 2.27%
中银理财14天债券B 0.3949 2.27%

热卖基金

名称 日增长率 操作
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1.31%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LOF)A -1.33%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 -0.53%
名称 万份收益 操作
诺安聚鑫宝货币A 0.4396
更多>>

众禄组合

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价值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8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 A 类、C 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
金份额类别自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及申赎规则不变。新增的基金份额为 C 类基金

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163810,
新增 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7005;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中银价值混合 A 中银价值混合 C

管理费率(年

1.20%/年 1.20%/年

费率)
托管费率(年

0.20%/年 0.20%/年

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

0 0.40%/年

(年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M<200

1.2%

申购费率 万元 无

200 万元≤M<500

0.6%

万元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Y<7 日 1.50%

赎回费率(场 7 日≤Y<1 年 0.5% 7 日≤Y<30 日 0.75%

外)

1 年≤Y<2 年 0.25%

Y≥30 日 0

Y≥2 年 0%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场

Y<7 日 1.5% 无

内)

Y≥7 日 0.5%


通过基金管理人 通过基金管理

电子直销平台或 通过基金管理人 人电子直销平 通过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指定 直销中心柜台申 台或基金管理 直销中心柜台申
单笔申购(含

的其他销售机构 购 人指定的其他 购

定期定额投

申购 销售机构申购

资)最低金额

单笔申购最低金

单笔申购最低金
1 元(含申购费) 额为人民币 1 元 1 元

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申购费)

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
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下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上(含)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与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相同。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进行申购、赎回,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跨系统转托管;C 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赎回,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2)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 A 类基金份额一致。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估值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综上,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公司为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该基金份额类别的增加已具备可行性,同时一并更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

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11 楼、26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中银价值混合 C: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177-8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bank.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客户服务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公司网站:https://www.txfund.com/

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1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app.com


1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3)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888

公司网站:https://www.zzfund.com/

1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80-3388

公司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15)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58-5050

公司网站:www.TL50.com

16)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7388

公司网站:www.ppwfund.com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1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公司网站: www.xzsec.com

1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长阳创谷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公司网站:http://www.66liantai.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5369
公司网站: https://www.jiyufund.com.cn
2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20 层 20A1、20A2 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站:http://www.yixinfund.com/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客户服务热线: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2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2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3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31)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日常转换业务

6.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可办理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6.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正式开通 C 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
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057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20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90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305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432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52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7100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 类

008936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0083 中银欣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236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2631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4505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4537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5365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5386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63801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

163802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03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04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05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06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7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08 中银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09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1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12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163816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17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163818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9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3820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163822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3823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7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8000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80006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80009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 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 1000 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及修改章节

“6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收
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各类基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
二、释义 无

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
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三、基金的基本

无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情况

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
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基金份额总数。相关规则详见基金管
理人的相关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
种方式进行申购、赎回,A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办理跨系统转托管;C类基金
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赎
回,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
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收费方式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场外或
场内两种方式对A类基金份额进行申
六、基金份额的

无 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只能通过场外
申购与赎回

方式对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六、基金份额的 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二)申购和赎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回的开放日及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时间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

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申购、赎回的价格。”

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六、基金份额的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申购与赎回 算;” 算;”

(三)申购与赎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回的原则 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 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
购、赎回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 申购、赎回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基金份额的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申购与赎回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式: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
(六)申购和赎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
回的价格、费用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及其用途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料概要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 担。场内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按相 按相关交易所规则执行。

关交易所规则执行。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书》。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示。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承担。 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项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续持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

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基金份额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
申购与赎回 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八)暂停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或延缓支付赎 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
回款项的情形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
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 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
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 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
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场内赎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 回部分按交易所规则执行)”

的办理并予以公告。(场内赎回部

分按交易所规则执行)”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六、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九)巨额赎回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的情形及处理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方式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动延期赎回处理。(但场内赎回部分按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交易所规则将不做延期赎回处理,默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认为选择取消赎回)
动延期赎回处理。(但场内赎回部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分按交易所规则将不做延期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估
处理,默认为选择取消赎回) 值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下,基金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 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 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过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10%的 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

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回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告。”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

(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 金份额净值。

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六、基金份额的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申购与赎回

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
(十)暂停申购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的公告

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
和重新开放申

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购或赎回的公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 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 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
则。场内认(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
登记在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 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场
的原则。场内认(申)购的基金 外认(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份额登记在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 基金份额登记在中登基金登记系统基
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 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登
六、基金份额的

券账户下;场外认(申)购的基 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金份额登记在中登基金登记系统 可申请场内赎回。登记在基金登记系
(十三)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转托管

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 可申请场外赎回。”

金份额可申请场内赎回。登记在 增加“本基金 C 类份额仅开通系统内
基金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 转托管业务,暂不开通跨系统转托管
请场外赎回。” 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开通 C 类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
时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公告。”

七、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

务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二)基金托管


七、基金合同当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事人及权利义 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七)基金托管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
人的义务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基金份额持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有人大会
(二)召开事由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

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 报酬标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
八、基金份额持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
(二)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的范围内变更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申购费率、降 率、降低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 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十四、基金资产

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的估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四)估值程序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金份额净值错误。”

十四、基金资产 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

的估值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
和方法如下:

(五)估值错误 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的处理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备案。”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十四、基金资产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的估值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或国家 后计算当日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七)基金净值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 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工作日的各类
的确认 净值的非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五、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 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


(一)基金费用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及序号修改。
的种类

增加“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
十五、基金的费 售服务费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

用与税收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

(三)基金费用 值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

计提方法、计提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

标准和支付方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当期基金费用。”

式 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
由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给基
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
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

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 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十五、基金的费

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 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基金
用与税收

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十六、基金的收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益与分配

为基金份额;”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
(三)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
原则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投资人
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投资人不选择,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投 红;”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后不能低于面值;”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十八、基金的信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息披露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基金净值 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信息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
十八、基金的信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
息披露 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
(七)基金份额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 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申购、赎回价格 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 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公告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料。”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
十八、基金的信

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 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
息披露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 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九)临时报告

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上:

与公告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17.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金份额净值0.5%;” 类基金份额净值0.5%;”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十八、基金的信 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息披露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十四)信息披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事务管理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
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
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 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议同意。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十九、基金合同

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 报酬标准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的变更、终止与

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费率。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
基金财产的清

外;” 等报酬标准或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率的除外;”

(一)基金合同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
的变更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 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 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
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监会备案: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 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
率、降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赎回费率、降低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式;” 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合同摘要涉

原合同摘要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及修改章节
一、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份额持 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有人的权利、义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务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四)基金托管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人的义务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
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 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
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份额持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有人大会召集、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报酬标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议事及表决的 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 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程序和规则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的
(二)召开事由 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范围内变更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
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申购费率、降 降低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或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变更收费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

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
同等分配权;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

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
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三、基金收益分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配原则、执行方 为基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
式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一)收益分配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
原则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投资人只能选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

择现金分红;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投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不能低于面值;”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四、与基金财产 “(三)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 增加“(三)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
管理、运用有关 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的提取、支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付方式与比例 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
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管
理人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
付日期顺延。”。

“(四)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
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
费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六、基金财产净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值的计算方法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和公告方式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二)公告方式

其规定。 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的核对同时进行。”

的核对同时进行。”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要涉及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修改章节

一、基金托管协议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
三、基金托管人对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的业务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监督和核查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核查。” 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
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四、基金管理人对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基金托管人的业务 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核查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行为。” 运作等行为。”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负债后的金额。

去负债后的金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份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
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 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
八、基金资产净值

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计算和会计核算

从其规定。 定。

(一)基金资产净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值的计算、复核与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 “(1)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
八、基金资产净值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
计算和会计核算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
(三)基金份额净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 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
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
他当事人追偿。”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
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别的基金份额;”

九、基金收益分配 “5.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5.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一)基金收益分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配的原则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投资人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投资人不选

资;场内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值;”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 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
十、基金信息披露

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 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
(二)信息披露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内容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 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可披露。” 后,方可披露。”

增加“(三)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
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十一、基金费用 调整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此类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销售服务费,此类调整不需要
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 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体上刊登公告。 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费用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的复核程
1.复核程序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1.复核程序

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
行复核。 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2.支付方式和时间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金托管人。银行汇款的扣划费用依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据企业银行账户记录进行处理,其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
他费用的支付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支 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由管理人按
付指令,按指令支付时间予以支付。 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构。银行汇款的扣划费用依据企业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银行账户记录进行处理,其他费用
近可支付日支付。” 的支付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支付指
令,按指令支付时间予以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
网 站 ( http://www.bocim.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登载于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  附件 
众禄基金app
众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