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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QDII)C (01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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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QDII)C016702
基金类型:QDII     成立日期:2023-03-15     基金规模:0.91亿份     基金经理: 马君 
基金全称: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5.87%
  • 近一月增长率
    -6.46%
  • 近一季增长率
    14.44%
  • 近半年增长率
    11.84%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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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立以来收益 操作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1-22
送出日期:2024-02-2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 金 简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6701

称 (QDII)

下 属 基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下属基金 016701

金简称 (QDII)A 代码

下 属 基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 下属基金 016702

金简称 (QDII)C 代码

基 金 管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 人

境 外 托 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 Citibank N.A

管人
基 金 合 2023-03-15
同 生 效


基 金 类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 作 方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 金 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马君 2023-03-15 2008-07-01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

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
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 基

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数字经济主题相关的金融资产,


在全球市场范围挖掘快速、稳健、可持续增长的优质企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
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现金、金融衍生品(包含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
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
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
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
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
注册的公募基金(含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固定收益、股
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
证等)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数字经济”
范畴内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
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
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
合的稳健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
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主题界定

1.本基金所界定的数字经济主题相关金融资产,其相关公司主营业务应当属于数
字经济主题的范畴。

2.本基金所指的数字经济主题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
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
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本基金所投资的符合“数字经济”定义的相关领域,主要包括:

(1)数字产业化

数字产业化主要包括数字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运行的应用和以互
联网为载体的经济相关产业链。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包括电子、通信、计
算机,在此基础上运行的应用和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经济相关产业链的行业包括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传媒。

(2)产业数字化

产业数字化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由数字科技赋能和改造升级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
率提升的传统行业。这些传统行业应将数字技术运用于其采购、生产、销售和管
理等各环节,打造新型数字化应用场景,包括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能建造、
智慧农业及水利、智慧家居。本基金投资的涉及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行业包括电力
设备、汽车、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和服务于电子、通信、计算机及汽
车行业的基础化工行业。

本基金将对数字经济主题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及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密切跟踪。未
来随着科技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数字经济主题相关行业的外延将可能会不断扩
大,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及相关金融资产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履行适当必要
的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标准。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符合数字经济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界定的主题公司中,
采用主动量化策略进行股票筛选并进行权重的优化,在全球市场范围挖掘快速、
稳健、可持续增长的优质企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香港美国上市中美科技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85%+人民币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
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QDII)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0 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0 万元≤M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180 天≤N 0%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QDII)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0%

30 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 售 服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 -

务费 化 选 股 混 合 发 起 式

(QDII)A

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 0.40%

化 选 股 混 合 发 起 式

(QDII)C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

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境外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

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

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

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受到各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

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境外证券市场以及其

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此外,本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也存在采取某些管制措施的可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

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

利影响。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

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3、

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

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2)

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

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7)法律和政治风险(8)

税务风险4、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5、金融模型风险6、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7、基金合同终

止的风险8、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9、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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