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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网 > 基金净值 >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混合A (01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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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混合A016678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2022-11-23     基金规模:0.43亿份     基金经理: 李倩 王洋/WANG YANG 刘鑫/LIU XIN 
基金全称: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 近一周增长率
    -0.09%
  • 近一月增长率
    -0.14%
  • 近一季增长率
    -1.08%
  • 近半年增长率
    0.08%

购买状态: 申购-  |   赎回-  |   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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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6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
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
有期首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3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混 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混
合 A 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6678 016679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1)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

记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本基金管理人查询其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网站:www.blackrock.com.cn 或客户服务电

话: 400-002-6655);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

规则;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

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

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的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锁定持有期内

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

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才可以申请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

次一年的年度对日。本基金办理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将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刊登公告。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投资人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的,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因实际情况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投资人在锁定持有期内提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
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中心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
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
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养老金客户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以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1)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
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2)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
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并非本基金所有的销售机构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须遵循各销售机构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 的规定,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5.2 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5.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5.4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7 楼 702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0026655

公司网站:www.blackrock.com.cn

基金管理人暂未开通网上交易,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交易仅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直销柜台暂不支持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s://fund.eastmoney.com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转 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blackrock.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上公告的《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2-6655)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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